馬英九在經濟領域這幾年可一點也沒辜負對岸友党的期待,這當然有其必要性,但並非只能如此。「發展是硬道理」,在臺灣遭遇了「小清新」的反對。一些臺灣朋友認為臺灣的服務業具有文化上的不可複製、不可代替的特徵。比如濃郁的人情味兒,獨具特色的巷弄小店,精緻的創意產業,其背後有轉型以來二十多年的多元文化的價值支撐,如果被簡單的叢林法則和實用主義所代替,傷害的是多年以來的文化價值成果——這恰恰是臺灣人轉型後最引以為豪的東西。
我們看到,士林王家的案子,美麗灣的案子,大埔事件,在在顯示出發展主義遭遇到的瓶頸。佔領立法院與大埔事件中佔領內政部,差別很大嗎?其實是一樣的。民選政府也有其不可靠、不可信任的一面。當發展主義與主流價值、社會公義衝突時,要必須阻止民選政府的GDP衝動。那種「吃飽了飯就是人權」的說法,是把人民當豬來養的政府的認知。
學生佔領立院雖然違法,但根本是為了保護憲政,守護價值。學生們對於服貿協議後臺灣的政經前景感到憂心,以程序正義的名義杯葛,在我看來沒有任何問題。假如一個憲政體制無法阻止政府去做一部分人民不願意做的事情,那只是這個體制有漏洞。我相信學生們有自己的底線,民主政治的最大好處不就是可以說「不」嗎?我比較反感那類指稱學生「違法」的觀點。一個在法治程序 之下不能解決的問題,那一定是只有「違法」才能表達。
我並非鼓勵「違法」。一則是,違法者當然知道違法及其後果,並且沒有證據顯示他們不願意承擔後果,只是他們非如此不足以表達觀點。二則是,立法部門未能阻止行政部門的一意孤行,立院作為人民選舉的制衡行政部門的民意機構,當然必須尊重民意或者部分民意。重大締約行為不經民意機關審議,這是民主體制的巨大漏洞。
但這樣說對臺灣又太苛刻。假如大陸與臺灣是「國與國關係」,對外締約必須經立院審決。但目前兩岸關係處於不確定的非戰時的敵對狀態,締約無須立院,行政部門可以行政條例「備查」然後頒行之。這難道還不是「中國因素」嗎?正是兩岸的「特殊關係」,使得締約這樣的重大政治行動無須考量民意。
從現實情境說,臺灣無法忽視中國大陸而獨立存在。但如果兩岸以這樣的「模糊關係」繼續發展緊密關係時,臺灣的憲政架構就會遭遇嚴重的衝擊,許多事件無法以對等國家關係處理,導致攸關國家前途的大事決定權僅僅操諸執政黨幾位高層之手。當然,假如沒有中國大陸,這個體制是沒有問題的。只要有海峽問題這個大帽子在,臺灣永遠不會有正常的國會政治。事情於是回到了原點:臺灣的定位問題。
我再假設一個場景,假如大陸經濟垮塌,無法為臺灣提供GDP貢獻,國民黨還能當選嗎?一些臺灣民眾還會這樣反對嗎?假如這一天真的會到來,那麼臺灣、乃至香港,有沒有做好準備?如果把「中國崛起」當作自身發展的前提乃至唯一前提,請問,會不會比北京對中國更有自信?
*作者為北京專欄作家(原文刊載於《明報》,取得作者同意後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