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二二八事件70周年,中研院台研所與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也舉行70周年學術研討會。25日的研討會上,國史館纂修歐素瑛指出,在二二八事件爆發後,台北市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做出決議,希望各縣市以縣市參議會為主體,組成二二八處委會地方分會。當時全台8縣9市幾乎都成立處委會的地方分會,分會的主委與副主委大部分是各縣市參議會的議長及副議長,委員也很多都是縣市的參議員,因此事件後被提報的名單,很多都是參議員,而且被列為叛亂的要犯或主犯。
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24日起連續2天舉行紀念二二八事件70周年學術研討會,今天進入第2天的議程。歐素瑛在論文中指出,在當時的523名縣市參議員中,年齡以36至55歲的中壯年人居多,學歷最多為專科以上畢業的高學歷者。這些參議員中,有243人也就是46.5%曾在日治時期擔任過公職,在日治時期就是政治菁英,他們沒有因為政權轉移影響政治菁英角色,有很強的延續性。
議員被列叛亂 罪名大多是參加暴動、鼓動暴動
歐素瑛說,這些縣市參議員都是台灣的政治菁英,在二二八事件爆發後,許多地方爆發抗爭,不少政府官員以及軍警都棄職逃跑,各縣市政府及機關都無法行使職權。
為維持秩序,台北市處委會做出決議,希望各縣市以縣市參議會為主體,組成二二八處委會地方分會。所以全台當時的8縣9市,幾乎都成立處委會的地方分會,幾乎大部分分會的主委與副主委,都是縣市參議會的議長及副議長,委員也很多都是縣市的參議員,因此事件後被提報的名單,很多都是這些議員,多被列為叛亂的要犯、主犯,罪名大多是「參加暴動」、「鼓動暴動」等。
事件過後,陳儀在回報給蔣介石的原因時,指出此次事件原因有7項,其中包含日治遺毒,因此提出的善後辦法中,也有提到希望能對曾任「皇民奉公會」重要幹部者,能「均予停止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