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不握有決策權還不打緊,最可怕是,「怪人」們被剝奪自我詮釋的權利。很多抗議或基層的政治活動等場合,總可以看見有民眾不明白流程,不明白麥克風的意義,不明白遊戲規則,擠在人群中想高聲叫好就高聲叫好,或自動衝上前,要和運動人士或政治人物握手、攀談、激動說加油。他們很突兀,但他們都不想「鬧事」。
送飲料的阿伯大概就這麼突兀,興致高昂買了整箱的飲料,且是沒什麼創意,但或許已是他能想出最適合的麥當勞,既不知道議場已經封鎖,也不知道為什麼糾察可以封鎖,就這樣帶著他滿腔的熱望,將飲料推到議場門口,以為能順利鼓勵他想鼓勵的孩子們,殊不知自己的氣味和樣貌,是糾察眼中的可疑人物、危險份子。這麼不知好歹的阿伯,他當然很突兀。
如何消除突兀的因子?自栩為學生保衛隊的EMT團隊指出:「執行rear naked choke(裸絞)」,並說明「EMT團隊成員受過專業訓練,且當下執行手段為團隊指令而非個人衝動的攻擊行為。然而一般民眾並不了解,光以新聞或現場所見會以為是『勒脖子』。並且,因為對象是一般民眾而並無攻擊行為,因此隊員在執行之時也未確實壓迫而只是扣住下巴。老伯類似昏厥的狀態研判是因為情緒激動及喝酒加上被突來的壓制嚇到所致……」
我不專業,Google搜尋「裸絞」,原來是「箝住脖子兩側的頸動脈,阻止血液輸送至大腦,使大腦缺氧而暈眩失去知覺」的一種柔道手法,撂了英文的EMT專業到我懷疑一個人一輩子有幾次被裸絞的機會;老伯恐怕也不專業,被架離的當下,心裡恐怕不曉得自己是給專業地「箝住脖子兩側的頸動脈,阻止血液輸送至大腦,使大腦缺氧而暈眩失去知覺」,且對方還彷彿恩賜地「只扣住下巴」而已。
我不專業,不明白EMT的「團隊指令」是從何授權而來,又為何把「個人衝動的攻擊行為」層次提升到「團隊指令的攻擊行為」,就儼然有道理起來。無限上綱的秩序和權力是任何場域都可能發生的問題,也確是318運動中後期漸漸浮現、遭外界甚至參與者批判的問題。EMT團隊拖離根本沒有鬧事的老伯後,用一種自認「專業」的口吻,駁斥「並不了解的一般民眾」,正是「無限上綱的權力」最清楚的示範。
待在立法院的這段期間,我並不認為運動中的權力問題,一定是有意識的「平庸的邪惡」,許多人來到立法院現場,亟欲替這個運動做點什麼,著手努力找事來做,擔任清潔志工、秩序糾察,這很合理,也很可敬。我們要質疑的是,當權力無限上綱的時候,是什麼樣的心態及集體共犯,罔顧已經傷害了一個未傷害任何人的老伯的事實,像行政院長江宜樺一樣,將「粗暴驅離」潤飾得那麼漂亮,定調為不得已、有理有據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