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做生意,維護股東的權益是第一要務。因為維護了股東的權益,等於是自己獲利最大。
獨資的生意,可以獨來獨往,別人有什麼意見或不滿,完全可以不理會,只要自己高興就成。
這是過去香港特有的文化。現在就不同了,如今的合夥生意,依舊是維護股東權益為優先,但獨資生意卻常常由不得老闆作主。比如辦報紙,過往文人辦報時代,編輯標題惹了禍,老闆就可以即時炒了編輯。現在要炒編輯?考慮就多了。萬一編輯在外面放話,說報館妨害新聞自由,有其他媒體跟著起哄,事情鬧大了,可能更會引起遊行示威抗議。私人企業炒人,顧慮就多了。這是一種什麼現象?好像請來的雇員,都成了潛在的股東,要拆伙?先想想後果吧!
所以現今的企業,都可以說要維護股東的權益,做賺錢生意的,要讓股東賺更多的錢,做文化事業如報紙的,更不能輕易得罪那些潛在的小小股東,惹不起呀。
這有什麼壞處?後者是變成投鼠忌器,前者就成了小市民的大大負擔。小市民最怕的,就是每年三月起陸續公布的大企業業績。業績不好的話,為了維護股東權益,上市公司主席就會宣布,旗下的產品要漲價。如果業績好,為了維護股東權益,上市公司主席會宣布,旗下的產品亦要漲價,以便股東獲得比現時更好的利益。
因此,為了維護股東的權益,無論業績好不好,都會加價。試看那些公共事業的上市公司,不是年年或是每兩年就加一次價嗎?媒氣要加,電費要加,地鐵要交,巴士也要加。為的是什麼?為的是維護股東的權益,多麼冠冕堂皇的詞彙!
什麼都加的時候,有什麼是不加的?有,那就是打工仔的人工。就算打工仔加了人工,加薪的幅度從來也追不上通貨膨脹的數字,因為公司要維護股東的權益嘛!
維護股東權益有錯嗎?絕對沒有錯。錯的是不是人人都是股東,錯的是愈窮的人,愈沒有能力成為上市公司的股東。怪不得有人說,最大的騙子和壞蛋,從來都是上了市的公司。而能夠上市的公司,通常都是那些和民眾生活有著莫大關係的大公司。
打工仔面對這樣的情況怎麼辦?只有兩種選擇,第一,就是想盡辦法存夠錢成為上市公的股東。第二,就是懷著被炒就找傳媒訴說老闆不是的心態去工作,特別是在媒體工作更必要。只有這樣,才有機會成為股東或潛在的股東,才有機會被維護。
股東權益,就是香港特有的文化。看看公布業績時,電視和報紙不都是大篇幅的報導嗎?潛在股東只要向傳媒以打壓新聞自由的上網道理投訴,電視和報紙不都也是大篇幅在報導嗎?
股東萬歲!
*作者為香港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