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堵武漢肺炎疫情擴散,衛服部日前宣布了禁止中國籍旅客入台的禁令,原本有開放僅有居留證的陸配及其子女可憑居留證入境,不過在輿論反彈後,政府連忙止血,改口「以國人優先為最高原則」。對此,律師陳麗玲指出,拒絕陸配子女來台已經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痛批陸委會「可悲的屈從上意」、「可憐的事務官扭曲自我」,並反問蔡政府「還想加入聯合國?」。
陳麗玲表示,原先制定可讓陸配子女來台政策的公務員「還是有顧及人道、慮及天倫的」,一開始陸委會主委陳明通還在講「小明的故事」,表示為長期居留台灣的非台籍陸配子女制訂配套。但在網軍將台商、陸配、陸配子女都渲染成帶原者後,就用「誰叫你不選中華民國國籍」來包裝仇中的理論,這些似是而非的網路輿論也給了總統蔡英文改政策的藉口,於是陸配子女來台條件越加嚴格,「意思就是你不用來!」。
陳麗玲解釋,長期居留台灣的陸配子女分為3種,第一種是陸配前婚子女用依親方式來台念書,要等到陸配取得身分證並且依親期滿、排隊等配額才能拿到身分證;第二種是排專案居留的子女;第三種是剛好在大陸出生還沒有申報台灣戶口的子女。她指出,這些人假以時日都會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但政府現居然用「因為你選擇錯國籍,所以需要承擔不能來台風險」的原因,阻絕這些不到20歲的兒童、青少年來台,她認為這已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陳麗玲說明,聯合國有鑑於各個民族的傳統和文化價值,以及對於兒童的保護和和諧發展等,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兒童生活條件的重要性,因此制定了《兒童權利公約》,內容提到18歲以下的兒童基於人道,不應與家人分開,所以更不應因政策一改再改而讓原先已經購妥機票即將赴台的兒童無法入境。
「真的對台灣醫療這麼沒信心?那又為何說台灣醫療水準全世界數一數二?」,陳麗玲強調,沒有人反對入境後要隔離14天,但現在以台灣醫療設備不足為理由,顯然有些千強,且「這無異是將所有陸配子女都當成是已經確診的個案」,甚至還有醫師事先聲明不願救治,她認為,「這些都是雙重標準」,「有本事拒絕長期在武漢生活的日本人、美國人還有他們的小孩來台,你蔡政府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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