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世新大學去年邀中生來台上課,與中國學術單位簽署承諾書,不會談論從事有關違反一中的活動,立法院民進黨團今(2)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世新大學不但箝制校園言論自由,更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求教育部應徹查私校與中國簽約清況。
黨團幹事長葉宜津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3條規定,兩岸學校締約合作,應在1個月前向教育部申報並經同意,否則教育部得依第90-2條連續處罰1萬至50萬罰鍰,黨團向世新大學善意提醒,不要違背言論自由,也不要違法。
黨團書記長李俊俋也說,兩岸可以推動學術及文化交流,但不要藉交流搞一中政策,把政治帶入校園;校園的言論自由應受到尊重,無法接受校方簽署這種承諾書。
對於教育部長潘文忠在教育文化委員會承諾,會清查其他學校簽署情形,綠委何欣純則指出,105年度大專院校境外生以中生,並且分布在私立大學為大宗,提醒各校必勿違法,並且在交流時應維護言論自由及國家對等地位。
綠委許智傑則譴責世新大學自私、自毀校格,就 連總統在兩岸立場都會小心發言,大學更沒立場破壞言論自由。綠委蘇巧慧建議,相關兩岸學校締約應建立SOP機制,以利未來嚴格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