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削減總統職權後,就可以認真思考,是否應該把總統「虛級化」或「虛位化」。也就是,往「內閣制」的憲改方向來推動。雖然還沒有形成最後共識或定論,但是民間推動修憲的一種主要聲音,就是朝向內閣制的修憲。如果暫時不談選制、國會席次、政黨等問題,可以確定的是,這種選民投一次票,就造成的「贏者全拿」制度(不論名稱為何),對選民的「權力付託」而言,風險實在太高。對政黨與各政治力來說,不但容易在整個過程造成「兩大」政治力的對抗對決,而且選舉的結束,往往是「分裂」的開始,台灣幾次大選殷鑑不遠。內閣制,尤其是以聯立式比例代表至為基礎的內閣制,比較能夠反應民主社會的多元政治力分布(分為五到六個政治力,相當正常),而選舉的結束,是和解、妥協、合作的開始,因為最大黨往往需要聯合較小的政黨才能組閣。
總統虛位化,總統席次就從1,減少為0.5席。
第四,一旦總統虛級化,其實就可以認真思考,沒有總統其實也是可行的。許多內閣制國家,實際上並沒有「國家元首」。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名義上仍以英國王室為國家元首,但是日常生活與實際的政治體制運作中,根本不需要國家元首。也沒有人認為這些國家有王室。英國王室僅有表演性的功能,甚至連儀式性都很低。只要規劃得當,沒有國家元首,一樣可行。
如果真的如此憲改,總統席次就會降為「零」。
我們一定需要總統嗎?用幾百萬票選出貪官或昏庸自大的笨蛋,已經四次失敗的經驗,還需要不斷地重複這種惡夢嗎?
立法委員確實有許多水準不高,立院往往也吵鬧不休。但是問題真的出在國會嗎?難道不是被體制所創造的、被群眾所擁戴的「政治明星」,才是將台灣不斷推向沈淪的禍首元兇?
我們需要真的能面對台灣多元複雜處境,又能解決問題的憲政體制。龍的憲法,不是憲法。現在的台灣,不是有一部爛憲法,而是根本沒有憲法了。
面對諸多挑戰,台灣人民需要以自己為主體,重新創立一部嶄新憲法。現在開始,仍有漫漫長路。但是要是現在不開始,必定後悔莫及。
*作者為台灣大學法學院教授/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