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於13日在行政院會向院長蘇貞昌就「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之紓困、復甦與振興方案」進行專案報告,因觀光產業受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觀光產業紓困部分由交通部責成觀光局立即規劃辦理,交通部也在20日下午核定相關5大實施要點,將有32億的經費挹注、為相關產業紓困。
觀光局指出,依法公告後將開始受理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與提出之申請,以快速、有效協助觀光產業業者度過經營難關,並保障觀光產業從業人員就業安定。
交通部現已核定的5大執行措施,觀光局說明如下:
(一) 配合防疫措施下,補助營運損失3項方案:
1、交通部觀光局訂定「因應防疫執行旅行業接待大陸觀光團提前離境等補助措施」(經費2億元,已於2月13日發布),就配合防疫之中國觀光團提前出境部分,提供旅行業補助申請,每團19人以下最高5萬元,每團20人以上最高8萬元。
2、交通部觀光局訂定「交通部觀光局補助旅行業配合防疫政策停止出入團衍生作業成本實施要點」(經費7億元),係為減輕經觀光局公布或函請暫停旅行業組團前往特定國家地區旅遊或轉機,或因其他國家地區之防疫措施限制本國航班或人員入境,或因政府禁止國際郵輪靠泊本國港口致暫停辦理組團,或因接待經許可來台之中國、香港及澳門地區觀光團體,所導致旅行業者因配合政策所造成旅客解約退費之行政作業費用成本,每家旅行社業者最高250萬元(即限50團,每團最高5萬元)。
3、交通部觀光局訂定「交通部觀光局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接待入境旅客地接旅行業紓困實施要點」(經費3億元),為降低接待入境旅客地接旅行業損失,確保我入境旅遊團體接待能量,以迎接武漢肺炎疫情趨穩後之國際旅客到訪,故針對接待入境旅客之旅行社提供紓困補助,以維持業者之基本營運,每家綜合旅行社最高350萬元,每家甲種旅行社最高250萬元。
(二)營運融資支持:
交通部觀光局擴大修正「交通部觀光局振興觀光產業及融資信用保證要點」(經費12億元),為協助觀光產業業者融資貸款,擴大適用範圍及提供利息優惠,納入旅行業、觀光遊樂業及已辦妥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的民宿業者,同時增加貸款利息補貼及金融機構經辦人員免責規定,並修正信用保證成數為8成以上,以協助觀光業者順利取得貸款。
(三)交通部訂定「交通部協助受重大疫情影響觀光相關產業轉型培訓實施要點」(經費8億元),協助觀光相關產業營運穩定,並促進觀光相關產業轉型升級,透過與公協會組織及觀光相關科系合作,進行跨區交流、標竿學習,活絡食、宿、遊、購、行,提振市場信心,加速國旅復甦等方式,以及組織專家健檢團指導產業對象數位轉型,以提升服務品質及行銷技能等方式,協助並補助其相關人員之短期專案輔導培訓與產業升級與轉型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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