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岱樺3月3日就《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協商時的「放生說」引以爭議,甚至對林務局長林華慶說「你是在跟我對幹膩」,網友諷刺「好大的官威」。林岱樺今(8)日出面回應,一改先前強勢態度,表示「會虛心檢討」,並在臉書發文道歉。
據《動保法》規定,飼主不得棄養動物,但對於商業的放生行為,飼主的構成要件卻有灰色地帶。3日當天《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協商針對此事討論,林岱樺主張,擬定放生辦法前,放生的動物應由農委會或地方政府收容中心收容。林岱樺堅稱飼主有可能因經濟能力等問題而無法飼養,並認為要有一個單位可以收容動物,無法飼養不等於棄養,還說「若養了十年了,想放生,我真的沒辦法養了,那怎麼辦?」
但林華慶堅持,依《動保法》規定棄養就是違法。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林華慶回應「您的講法就讓大家公評嘛」,最後林岱樺三度大罵「你現在是在跟我對幹膩?」,影片放上網路後引起民眾譁然。
林岱樺:未來問政上,會更加謹言慎行
針對協商會議中的不當用語,林岱樺今(8)日下午透過臉書道歉,更出面受訪,表示未來問政上,必定會更加謹言慎行。林岱樺表示她會繼續堅持「解決棄養問題,反對任意放生,徹底反對商業性放生」的立場,未來修法過程中會虛心溝通,匯集更好的意見,促進更友善的動保環境。林華慶則表示,協商會議不只針對放生的問題討論,還包括其他議題,不便針對此事多做回應。
然而,林岱樺的澄清卻依然遭網友們噓爆。紛紛嘲諷她:「發現風向不對,快轉向。不然市長就飛了。」、「可以先放生妳?」、「棄養就棄養還有分惡意善意哦。」、「拜託高雄人快棄養她好嗎?」「千扯萬扯就是要替『宗教放生』合理化。」
農委會畜牧處表示,《動保法》飼主不得任棄養野生動物,但是商業放生是模糊地帶,許多宗教團體以保育、復育的名義去買鳥類、蛇類甚至大閘蟹等進行放生,卻無法可罰,且《動保法》目前管的是人為飼養的脊椎動物,飼主也必須要持有相當之一段時間才符合構成要件,所以放生問題可能就要透過《野保法》來填補漏洞,目前部分縣市政府有規定放生必須申請,但還是有宗教團體未經申請就進行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