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上周召集《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動物保護法》修法協商,主張民眾個人放生應由政府負起收容責任,引發爭議。林岱樺8日中午表示,針對放生的議題,她個人的立場是要解決棄養的問題、反對任意放生,更反對商業放生,她認為修法是為了解決政府沒有從源頭管理棄養機制的問題。至於在媒體上露出的部分,她認為有被斷章取義。
林岱樺上周主持《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協商,農委會擬定的修正草案中,未經許可釋放一般類或保育類野生動物,將分別處5萬元以下或5萬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另外,致動物死亡或破壞生態系之虞者,則處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林在會中建議,在主管機關擬定放生辦法前,應該由農委會或地方政府收容中心收容,引發軒然大波。
說法讓人不舒服 林岱樺願道歉
林岱樺8日中午於立法院對此做出說明。林岱樺說,針對放生的議題來講,她個人認為要解決棄養的問題,她反對任意放生、商業放生;未來修法過程中,也會誠摯邀請不同意見的個人或團體,提供更寶貴的意見。林也說,如果說法讓人不舒服的話,她也願意虛心改進。
林岱樺也說,這次修法的目的,是要解決棄養的問題,這要回歸到飼主的責任,飼主責任的議題上,政府一直是缺席的,政府對於棄養、飼主責任源頭的管理,以及後端棄養的機制及輔導,是沒有建立起來的。
罰款只是治標 教育才是治本
對於農委會擬定的草案採重罰,林岱樺認為,重點還是教育,罰款只是治標,教育才是治本,林務局除了有重罰之外,有沒有配套輔導,從教育、從飼主的納管,因為民眾的專業知識不足而而任意放養甚至商業放生,當然政府的機制是付之闕如的,政府完全沒有輔導機制。林岱樺說,重罰部份她都接受,但整個教育面、輔導面,對於棄養、惡意放生,沒有看見政府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