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罷韓時機與理由不厚道,程序亦恐不合法

2020-02-25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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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當頭,罷免韓國瑜的行動一點沒停。圖為韓國瑜訪視計程車防疫措施。(圖 /徐炳文攝)

防疫當頭,罷免韓國瑜的行動一點沒停。圖為韓國瑜訪視計程車防疫措施。(圖 /徐炳文攝)

一般人對韓國瑜這名字不陌生,他從沒沒無聞到家喻戶曉,堪稱民主傳奇,時勢造英雄,英雄也能造時勢,韓國瑜究竟屬那一型呢?2018年討厭民進黨成台灣最大黨,韓一方面利用蔡英文執政民怨弔民伐罪,一方面靠獨特政治性格鼓動風潮,造成「韓流」時勢,打下綠油油「打狗」江山,忘卻窮寇莫追古訓,聽從韓粉慫恿,乘勝追擊挑戰三級跳,結果總統夢碎,甚至拖累藍營選情,雖「有顏見江東父老」未烏江自刎,奈何敗回高雄仍擺脫不掉罷免追殺,可能應驗總統、立委敗選暨市長遭罷免「三輸」局面,一年多來大起大落,在國民黨內差點英雄變狗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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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非典型黨人及非傳統打選戰,叫民進黨嚐苦頭,讓綠營芒刺在背視為眼中釘,欲除之而後快,陳其邁輸的莫名其妙尤不服氣,雖人在副揆仍心繫捲土重來,菊系舊高雄幫亦虎視眈眈,所以罷韓背後不少藏鏡人,各股勢力蠢蠢欲動,檯面上運作罷韓人物應只是搖旗吶喊馬前卒、執事者,若無政治力暗助,連署聲勢不可能那麼銳不可當,對照參選總統公民連署沒一組成功例可窺見,前副總統呂秀蓮知名度夠,又全國性廣設據點,猶功敗垂成感嘆連署門檻高難度,區區高雄地域,二十幾萬罷韓連署關卡居然輕騎過關,怎不令人讚嘆其「庶民連署功」!

選舉是踩油門,罷免是煞車系統,制度設計自有其牽制意義,兩種政權皆受憲法明文保障,但嚴禁權利濫用,否則不是行為無效,就是沒完沒了的藍綠惡鬥。故而執政黨處心積慮光復高雄,卻抄捷徑不循正路,俗話「長腳走短路」隱含欲速則不達之意,屬負面形容詞,親綠人士不分皂白猴急於罷免韓國瑜,言行自由予以尊重,但基本的程序正義務必恪遵,因為程序足以影響實體合法性,合法乃為生效相對必然要件,訴訟法學者即論述「審判程序為判決生效要件 」。筆者淺見認為罷韓第一階段連署已不合法,將影響後續罷免效力,理由如下:

扼要整理選罷法關於罷免重要規定,公職人員罷免由原選區選舉人向選委會提案,就職未滿一年不得罷免是附帶但書,直轄市長罷免活動期間十五天,現役軍人或替代役男及公務人員不得為提議人,公務員定義包括受有俸給文武職及公營事業人員,選委會負有查對名冊刪除不合法提議人之責,人數不足應一次為限通知十日內補提,否則不予受理。選舉人總數採計係以被罷免人當選時為準,選舉人資格則以罷免案提出為基準日,連署未達原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罷免案不成立,一年內不得再提案。

20200213-罷免韓國瑜行動持續進行,「光復高雄」罷韓總部力催盼達標,也預計在西洋情人節推「罷字」小蛋糕分享給連署的民眾。(Wecare高雄提供)
罷免韓國瑜行動持續進行。(Wecare高雄提供)

按上述相關規定,且不論罷韓百分之一提議人裡,是否如傳聞夾雜已死亡或通緝中等等不適格者,也不評論提議領銜人們安什麼私心,其罷免書填寫什麼堂而皇理由,也姑信中央選委會審核確實「公正中立」,然而法既強制規定就職一年方得罷免和罷免活動侷限十五日,即表示做的好不好至少須一年觀察期,觀罷韓主角陳冠榮、尹立與張博洋,似乎預知韓市長任滿一週年一定幹不好必須下台,早在他甫上任幾個月摸索期即先提案開跑,中選會居然也提供提議書讓他們提前連署等著,待時間到無縫接軌立馬動作,這像百米預賽偷跑幾步,賽跑若被儀器抓到鳴槍前偷跑,會裁判取消參賽資格,事後檢出服用禁藥也會註銷成績獎牌,本罷免案亦然,偷跑部份幸運遇到「愛國裁判」裝瞎,未予警告反而掩護,關於此點,韓市長得於罷免宣告成立後於答辯書聲明,亦得據此提起罷免無效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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