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廢核行動平台11日聯合舉辦的「非核低碳 永續能源」大遊行,於11日下午於台北、高雄、台東3地展開,要求政府積極將「核電除役」、「核廢處置」、「能源轉型」、「低碳減空污」等4項訴求納入政策之中。原能會11日表示,正積極審查台電公司核一廠除役計畫,預定106年6月底完成審查,另亦要求台電公司於107年底及110年中如期提出核二廠及核三廠除役計畫。
原能會表示,針對台電公司未依時程選定「低放處置設施場址」,目前已依法開罰1000萬元要求改進,並已完成台電公司「低放處置計畫替代應變方案的具體實施方案」及「蘭嶼貯存場遷場規劃報告」2項報告的審查,要求集中式貯存設施應3年選定場址8年完工啟用,做為蘭嶼遷場以及核電廠除役廢棄物貯存的解決途徑。
原能會表示,集中貯存設施僅為「中繼站」,認為台電仍應積極推動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早日選定處置場址,以妥善解決問題。
在核廢料搬離蘭嶼及核電廠前,原能會表示,將持續嚴格監督台電公司,做好貯存相關之安全營運工作;同時嚴密監督蘭嶼及核電廠地區的環境輻射監測,以確保民眾健康安全及環境品質。
原能會目前已建立「公眾參與平台」,並加強辦理公民參與、地方訪查、說明會及環境平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