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共諜抓得好不如抓得巧!共諜案的爆發,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近日順勢而為,在民進黨中常會力促「保防工作法」立法不能停止,隨後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表示已交代法務部研訂。
會後,民進黨「英派」立委陳明文、莊瑞雄、羅致政等人於本月13日拋出應訂定「反滲透法」希望兼顧基本人權。陳明文更說,中共滲透台灣的軍隊、企業、政府部門,人數相當多,因此必須做保防的工作。他也提及,現在「假新聞」很多,也應透過反滲透法做出相關規範。
據聞,某媒體將法務部調查局所草擬的「保防工作法」草案全文上網,該草案賦予保防員「臨檢權」、查訪、調閱個人文件資料等權限,引發「人二」復辟的疑慮。當下,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立馬表示,該草案在一月間陳報行政院就被退回,事出有因,民進黨團也不可能接受這個版本。毫無意外地,柯總召秉持民進黨少數厚顏無恥之惡習,習慣性推託責任、甚至大膽質疑,這是國民黨時代的舊版本嗎?
一、論柯總召論述妥當與否
柯總召等人身為立法委員,皆由人民選出,亦代表多數人的意志,更等同於群眾的意見領袖,並且立身於在中央民意機關中,代替人民行使政治權利。前列人員通常在議場內之言論受法律保護,因此在議場內之言論及表決對外不必負責,並且有不被逮捕的特權。
「人之所以會做錯事,就是在該用腦子的時候,卻動了情緒」。真正的高手往往先處理心情,再處理事情;先分析心態,再分析事態。我們建議民進黨諸位重新省思自己所說過的每一句話。你會發現自己其實也有不對的地方,不帶著情緒做事,學習彎腰可以讓你「謙卑」,也可擦亮自己的心緒,同時更可以降低法案、政策等失誤機率。
二、論「人二」與「保防」之異同
(一)戒嚴時期「人二」系統:
在戒嚴時期,政府各級機關都設有「人事室第二辦公室」,簡稱「人二」。「人二」人員負責承辦保防業務,由調查局招訓,經人事行政局直接派任。
「人二」在民國81年9月走入歷史,在過往的年代,人二室主任和機關首長不需要證據,僅依捕風捉影來的訊息,就可以舉報將人定罪,不少公教人員也因為冤案深受其苦。因此「人二」在保防、思想控制方面,始終遭人詬病。
(二)蔡政府「保防工作法」草案:
不僅自政府到民間機構均應或可納入保防網,連講求學術自由的公私立大學都一網打盡;至於其具體執行層面則是,只要經機關首長書面同意,就可查訪可疑對象並可向各機關團體個人調閱文件或資料,保防員還具「臨檢權」,緊急時可查扣相關人與物。
三、論政治責任
事實上,根據調查局去年十月的新聞稿,「自新政府上任後,因蔡英文總統重視保防議題並指示迅速完成立法,因此調查局刻積極研擬草案中,希望以最快速度完成草案。」
再回顧「英派」立委拋出應訂定「反滲透法」、行政院指示法務部草擬「保防工作法」草案,環環相扣,邏輯分明!不禁讓廣大民眾產生合理懷疑,保防法的修訂,極有可能就是民進黨為了鞏固政權,執行蔡英文總統的意志,根本就是由蔡英文總統主導?!
論政治責任,從總統、行政院長、法務部長,至民進黨立法委員,恐怕無一幸免!
綠委強迫推銷了「反滲透法」這顆羊頭,赤裸裸的販售「保防法」的全狗大餐!
表面上蔡政府透過「反滲透法」管制假新聞,實際上乃戕害言論自由。換言之,「反滲透法」箝制言論、「保防法」控制思想,已達嚴重違反「自由民主法治」的現代國家最重要的三個精神之虞。
所以,提醒蔡政府,拿著法條綁住人民、限制人民權利並不是法治,請勿以Rule by Law來混淆民主法治觀念。而民主法治的追求乃政黨存在之價值,民主法治崩壞與治國者智慧與能力息息相關,國家未來的路如何走,身為執政黨更應謹慎看待!
歷史是一面明鏡,會被寫成「狗肉政府」還是「有為政府」,全在蔡總統的一念之間了。
*作者為時事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