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洩密案的前總統馬英九,於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後,於15日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以電腦抽籤後將此案分配給曾審理過夜店殺警案的法官唐玥。此次也是北院第一次使用電腦抽籤分案。
北檢起訴中提到,在2013年「九月政爭」時,由於與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因政局安排的理念不合,讓政策無法貫徹。一籌莫展時,正好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告訴馬英九,王金平與法務部長曾勇夫界有涉嫌關說,馬英九就希望能開除王金平的黨籍,讓他失去立法院院長的位置。
但行使總統職權,應符合憲法中規範的權力分立與制衡,馬英九明知特偵組有意繼續偵查此案,但卻向行政院院長的江宜樺與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以口頭傳遞此案內容。而後在9月4日時也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
而對於9月1日凌晨馬英九通知黃世銘,中午時再次進行第二次報告案情,由於柯建銘先前已針對此部分提出自訴,北院認為是同案,已審理終結,預計於28日公布判決結果。
黃世銘被判刑1年3月定讞
北檢在馬英九卸任總統重啟偵辦,於14日偵查終結,認定其涉嫌違反搜通保法、個資法、刑法洩密等罪嫌,對他提起公訴,最重可判3年有期徒刑。而黃世銘則是以洩漏偵查秘密、違反通訊保障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被判刑1年3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