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總統呂秀蓮維安人員傳出涉共諜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16)日舉行記者會表示,過去共諜案因《刑法》洩密罪不把中國算在外國,因此刑期都過低,只有5年以下,盼本會期三讀修正去年已初審通過的《國家安全法》,加重共諜刑期。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指出,近年違反《國家安全法》被捕的共諜,最高只有鎮小江案被判刑4年,其餘刑期多半在1至2年內,許多社會譁然的案件也都輕判了事,顯未達到嚇阻共諜細胞活動的效果。
民進黨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解釋,《刑法》109條所規定,洩漏國防機密給外國可判刑3年至10年,但此條規定的外國,長期不被解釋為中國,因此只能以《國家安全法》規定的刑度5年以下判刑。
綠委趙天麟表示,他去年在內政委員會主持《國家安全法》修法已初審通過,將《國家安全法》有關共諜的刑度對齊《刑法》第109條,盼本會期能儘快完成協商三讀通過。
陳其邁則認為,先前立院就曾初審通過,退役將領違反《國家安全法》洩密可刪其退俸,若現役軍職人士涉共諜案洩密,更應該依比例原則停領退俸,陳表示,將會在法案協商時再提出修正,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