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限制醫事人員出國引發各界對於法源和合理性的討論,律師林智群昨(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認為這個決定不符合法律的保留原則和比例原則,並質疑限制上萬人出境卻不用下行政處分,「國家公權力可以做到這種程度嗎?」
日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除非經過報備者,擬限制醫事人員出國」,引發外界對法源依據問題的討論。對此,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和行政院長蘇貞昌回應,現行《醫師法》第24條、《醫療法》第27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及《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都可以拿來當作法源依據。
律師林智群以法律人的角度分析,認為這個決定不符合法律保留與比例原則。首先,法律保留原則是指沒有法律授權,行政機關不能限制人民權利,且即便有法律規定,還要看「法律怎麼規定」。林智群表示,《醫師法》雖明文規定,醫師對於天災、事變及法定傳染病之預防事項,有遵從主管機關指揮之義務,但若法律沒有明確寫「可以限制醫療人員出國」,因此林智群律師此規定違反了法律明確性原則和保留原則。
林智群也認為,若行政機關若是為了保留醫療能量,限制醫療人員跑去其他國家賺錢,因限制措施跟行政目的有正當關連,因此是可以限制的,但若連去渡假或是看小孩都不行,就欠缺關連性,認為如此無法通過法律保留原則。除此之外,這項限制出境的規定是針對上萬人,林智群認為,限制一個被告出境都還要法院下裁定,此時限制上萬人出境卻連行政處分都不用下,「國家公權力可以做到這種程度嗎?」。
林智群也直指,最嚴重的是,中央對這些醫療人員進行限制,但並未寄送處分書給他們,也就是說,即便不服氣,這些醫療人員甚至不知道找誰救濟,「等於是司法權沒辦法介入確認行政權這樣做對不對」,認為這是拋棄一般法治原則的行為。
文末,林智群建議,唯一能限制上萬醫護人員出境的方式是「緊急命令」,而這要總統頒布、國會追認,直言「除了這個之外,我想不出其他方法可以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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