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生煤條例被宣告無效 盧秀燕痛批「違法」:行政院現在為所欲為

2020-03-14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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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火爭議,台中市長盧秀燕(左一)今(14)日受訪時怒批行政院「為所欲為」。(資料照,王秀禾攝)

針對中火爭議,台中市長盧秀燕(左一)今(14)日受訪時怒批行政院「為所欲為」。(資料照,王秀禾攝)

台電台中火力發電廠爭議不斷,行政院日前宣告《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因牴觸《空污法》而無效,引發討論。台中市長盧秀燕今(14)日被問到相關一事時怒批,行政院廢除地方議事制定的法律是違法動作,更直言行政院現在是「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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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穿了,中央撤銷這個法律的目的,就是不准台中減煤、改善空污。」盧秀燕表示,這個法律已經實施4年,主要的目的是要約束中火及其他民營燃煤財團必須減煤、改善空污,若中央撤銷這個法律,台中市不管是公營電廠還是民營大廠就都不受法規限制,未來台中燃煤的現象可能不減反增,機組也會越來越多,如此一來,中部地區及台中市的空污將會雪上加霜,而且對中部民眾的健康也會造成非常大的衝擊。她呼籲,中央對此一定要慎思,政府成立的目的即是要愛護人民、改善空污,同時也要照顧人民的健康,不可逆向而行。

 中火減煤發電紛爭,中市府提出澄清台中市108年度總發電量高達321億度,總用電量308億度,發電量大於用電量。(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已經實施4年,主要的目的是要約束中火及其他民營燃煤財團必須要減煤、改善空污。(資料照,台中市政府提供)

盧秀燕直言,這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第一次中央為了護航台電和部份燃煤財團,而把已經實施4年的法律撤銷,她也認為,行政院是行政機關,但卻去廢除經過民意機關立法通過的法律,這不但違反了憲政也違反民主法治,「基本上就是違法的行為」。

盧秀燕說,中央大動作讓行政機關超越議會機關,廢除議會機關所提出並立法通過的法律,讓她感到匪夷所思。她也表明,中部7縣市民眾高達690萬,首長們也都對空污、中火燃煤、燃煤財團等議題非常關心,他們近日將會為此事做出聯繫。

盧秀燕也提到,基本上行政機關敢超越議事機關,廢除已經實施4年的法律,「那我想,大概就是為所欲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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