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獲判無罪 「關鍵88秒通話」無法證明犯罪

2017-03-28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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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獲判無罪,關鍵是當時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的88秒通話,無法證明洩露任何機密檔案。(資料照,甘岱民攝)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獲判無罪,關鍵是當時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的88秒通話,無法證明洩露任何機密檔案。(資料照,甘岱民攝)

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4年前被前總統馬英九指出涉司法關說,柯因而提起自訴,指控馬英九教唆洩密、加重誹謗罪。今(28)日台北地方法院判馬英九全部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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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馬英九、柯建銘言詞交鋒不斷。馬堅持政治人物不應關說,並批評柯建銘提起自訴是「轉移焦點」;柯建銘則批馬毀憲亂政、特務治國,利用關說案進行政治鬥爭,並呼籲馬英九俯首認罪,才會贏得最後的尊嚴與掌聲。

台北地院判馬英九無罪的主要理由,是根據無罪推定原則,認為柯建銘自訴內容及相關證人證詞,都無法確認2013年9月1日凌晨,被認為是關鍵的88秒電話中,馬英九曾交代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提供任何與特偵組案件機密相關資料,因此不構成教唆洩密;至於馬英九抨擊柯建銘涉關說司法案件部分,合議庭認定馬英九根據特偵組新聞稿內容開記者會,屬於對可受公評的公眾事務,提出善意評論,也不觸犯加重誹謗罪。

另外,台北地檢署認定,馬英九當時違法將黃世銘向他報告的關說案偵查機密,轉告時任閣揆的江宜樺及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因此依洩密、違反通保法、違反個資法3罪,於日前起訴馬英九,台北地院排定下月14日首度開庭審理,傳喚馬英九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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