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提出《會計法》修正草案,被媒體報導是為「趁亂」救前總統陳水扁。蔡易餘今(18)日表示,他在上一屆就提過相關修法,由於屆期不連續,因此他會把過去法案重新連署,目前該法案他還未在黨團提出,並非「趁亂救扁」,相關說法是惡意而且錯誤的解讀。
蔡易餘並且在臉書上解釋,2011年立法院三讀增訂《會計法》第99-1條 ,將2006年以前各機關支用之特別費的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對於其刑事責任也不罰,然而,為何該次修法獨漏性質幾乎一樣的國務機要費?提案修法、完備法制、給予這些基層承辦人員善意保護,不就是一個立委應有的責任嗎?
蔡易餘提到,前總統陳水扁所涉及的案子,事實上也不只國務機要費的爭議,就算《會計法》修法在立法程序裡順利三讀,也無法使陳水扁涉及的案件因此告一段落。
至於連署草案的同黨立委賴品妤,被媒體報導是蔡易餘勸她「救阿扁」,賴品妤也澄清,她的連署「完全與陳水扁無關」。蔡易餘則說,他僅對賴品妤強調當年的法律缺漏必須補正,媒體的解讀,顯然是刻意放大個案模糊焦點,並引起輿論爭議,這是很精準的政治操作,同時也是很偏頗的報導筆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