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李明哲通信、通話 民團批違反聯合國最低標準
邱伊翎指出,李凈瑜說李明哲現在寫信也寫不出來、無法跟家人通電話,問題是無論寫信、打「親情電話」都是中國《監獄法》47條通訊權保障的權利,如此針對李明哲,禁止他對外通訊是歧視的作法,中國政府也未給合理說明說李為什麼不可以寫信、為什麼不可以打電話,這也已違反聯合國之《曼德拉原則》第58點規定,不只違反中國法令也違反聯合國最低標準,而中國作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之一,應該遵守相關保障。
邱伊翎也提醒,就人權團體角度來講,中國所謂李明哲的「犯罪證據」,就是其網路發表的言論、討論公共議題的看法,這並不是犯罪行為,「我們呼籲中國政府立刻釋放李明哲,言論自由不是犯罪行為!」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肺炎在湖北武漢肆虐、進而一發不可收拾、波及全球,問題不只是新型冠狀病毒,是「極權病毒」,武漢肺炎在中國就是不能講話的心態、極權的體制帶來之影響,希望台灣人們一起聲援李明哲,也同聲譴責中國視人民如草芥、視所有公共衛生與人民權利為無物;黃怡碧也說,今天國際人權團體發表共同聲明,要求中國立即釋放李明哲,也必須停止施加於李明哲的所有殘酷勞動、禁止家屬探視李明哲的現況、及所有的倒行逆施。
此外,黃怡碧也感嘆,即便李明哲自己在獄中受苦,他心心念念的仍是利用受苦經驗去替跟他一樣在受苦的湖南監獄獄友爭取人權,例如2019年6月4日李明哲救援大隊有機會在聯合國進行遊說,當時李明哲之妻李凈瑜花更多時間去說的不只是「把李明哲救出來」,而是代表李明哲去說湖南監獄種種惡行,籲請國際社會與所有台灣人關注中國監獄種種不人道處境。
青平台成員、哲學星期五代表劉璐娜指出,救援大隊在過程裡其實一直提醒「每個台灣人都可能是李明哲」,而在青平台過去「認識中國」計畫詢問有中國經驗的受訪者,問他個人會不會做自我言論審查、說話有人身安全顧慮,很明顯地受訪者都有這樣的顧慮。
劉璐娜表示,許多學生、年輕人對於台灣人怎麼在中國自保完全是裸身、判斷風險完全沒概念,他們說自己能感到「很自由」的一刻就是當飛機登陸、回到台灣的那刻,劉璐娜因此感嘆「我覺得這事滿嚴重的,李明哲是否能平安回到台灣這是很重要的指標,包括中國如何對待良心犯,這是很重要的指標事件。」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3年來,台人在中國失聯有149起,其中一半至今毫無音訊
而對於《海峽兩岸共同打擊司法犯罪共同協議》 落實之情況,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倡議專員張馳表示,李明哲事件正突顯兩個事,一是敲醒台灣人對中國「依法行政的認知」,二正是彰顯兩岸司法互助協議降到冰點、甚至停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