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WHO這樣的國際組織當然也隱忍許久,除了三月初美國眾議院通過的《台北法案》(TAIPEI Act),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外,現又有「台美防疫夥伴關係聯合聲明」,顯然下階段台美除了防疫合作外,更可以思考如何推進世衛組織的改革。
國際組織的改革,沒有大國支持是不可能達成的,從WIPO的案例,可推斷美國已意識到中國意圖主導國際組織、修改國際規範。美國未來當然可以如法炮製在WIPO與UPU的運作,結合歐洲、澳洲、紐西蘭、日本、加拿大、印度等盟國,在世衛組織內主導改革議程。
台灣雖然不是WHO會員國,但台灣邦交國在組織中非常活躍,除了力挺台灣參加該組織外,目前邦交國缺少的是在組織內提出專業的改革倡議或方案,協助這些邦交國在這些方面進行策畫,就是台灣醫師、藥師、護理師、醫事管理等相關人才與非政府間組織能夠發揮的舞台。
在台美合作下,台灣可透過上述專業人士將觸角拓展至先進國家,也可以與邦交國的醫藥、醫護等對口單位合作,由邦交國在世衛組織中聯合提案,讓友邦提案內容有台灣專業,修補內部相關程序與實質缺陷。
台灣還是要爭取加入WHO
特別是檢視此次應對武漢肺炎缺失以及透明化措施,甚至到底應不應該等到譚德塞獨斷決定何時宣告全球大流行,都可以納入檢討。
當世衛組織運作無法達到組織章程及《世界衛生條例》(IHR)依託的宗旨目標,也無法及時有效確保身心健康而防疫漏洞百出時,台灣是否還要加入,答案當然是肯定的,畢竟此際才是台灣能與歐美國家攜手合作,共同改革世衛組織的最佳時間點。(本文作者為台灣國際法學會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