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俍10日引述檢舉人資料指出,一直到10月21日,這筆25萬元遲遲沒有辦法在航空城公司核銷,吳志揚再另批准同意,1個月前的花掉的這筆錢「由秘書處代辦」。
而段宜康公布該年10月的另一段錄音,則更清楚聽到1位承辦人員向主管及劉志明表示,該筆酒錢的單據「這些東西是去向不明,沒有這些採購,東西沒有來」,也坦白說「已經知道這是違法,不然就是我們退場,他們自己去處理」,表示不願違法核銷;不過劉志明解釋「確實有啦,你不要每次講這個話」。
錄音檔的對話顯示,該承辦人員不死心,又向劉志明表示,該趟考察其中16位長官沒有拿東西,怎可能帶96瓶酒?「這是知法犯法,我做不下去」,而且他們向廠商詢問,才發現那批酒早已出貨大半年,不是當時採購。
當時負責的航空城公司X姓承辦人員,由於不願配合核銷這筆假帳,最後被迫遭公司開除。而知情者向桃園調查站檢舉此事,竟都沒有下文,令他心灰意冷。
段宜康10日表示,檢舉人也爆料說,101年時吳志揚一家用新加坡公費考察,也曾採購精品包包,要求縣府秘書處核銷50多萬元,但相關主管不肯配合也被開除,吳家人如此作為,在桃園並非秘密。10日記者會上,廉政署允諾會以提供的資料去追查本案,而桃園地檢署也主動分案偵辦。
針對段宜康及楊家俍的指控,桃園縣政府則嚴正聲明,指縣長所有經費動支都符合程序,經議會監督及審計單位審定,沒有灰色地帶。縣府願自清,將相關文件交廉政署詳查,也警告爆料者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