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特區計畫,於今年7月29日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修正通過,這個全台史上最大的徵收案,由於計畫開發範圍達4000餘公頃、將徵收3000餘公頃的土地,因此自行政院核定已來,不斷引發當地自救會、農民團體、人權團體的抗爭。
為開發航空城,桃園縣政府於民國99年設立「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航空城公司),是由縣府全額持股的公營機構。而近來航空城也成為現任縣長、也是升格後的首任市長候選人吳志揚的競選廣告重點。
然而就在選舉前,平鎮區市議員參選人楊家俍卻接獲民眾檢舉表示,縣長吳志揚的公關私帳,曾透過航空城公司部門核銷,承辦人員不願配合違法,最後竟遭秋後算帳、被迫離職。
楊家俍10日與立委段宜康指出,吳志揚100年特支費在上半年就用罄,於是該年7月間,時任航空城董事長的縣府秘書長劉志清與行政業務部協理張海清(即縣府秘書處庶務科科長)2人於董事長辦公室,將已黏貼好的單據交給X姓承辦人員,要他以部門業務費辦理核銷。
面對董事長直接下令,雖然核銷單據上無任何採購事由,但X姓承辦人員不敢戳破、直接抗命,只好帶回請示主管。儘管這筆錢並不大,但這筆明顯的幽靈採購單據帶回去,當然被各單位主管拒絕,沒人願意蓋印核銷。
X姓人員只好再向董事長劉志清回報,結果被劉責罵「這是大老闆要報銷的!」至於縣府秘書長的大老闆是誰?接獲檢舉的楊家俍10日直指,除了縣長吳志揚,沒有別人!
到了100年8月,縣府秘書處又拿出25萬元的核銷單據,要航空城公司核銷,內容是吳志揚率縣府、航空城公司,到北京、天津、西安海空港交流考察,拿來宴請當地官員代表的餐宴與酒品禮品費用,由吳志揚親自簽准控留航空城公司支付業務宣導費,其中包含96瓶酒品與130人份禮品。
楊家俍指出,吳志揚這趟參訪考察行程,前往的19人有16人是局處一級首長,7天去了中國3個城市,要如何搬動96瓶酒?足令人懷疑這項採購不單純。雖有了前次經驗,但航空城公司的承辦人員拿到單據時,仍不敢隨便辦理核銷。
段宜康10日播放100年8月時的一段錄音檔,內容是航空城公司1位人員向前總經理劉志明報告,這是「府內的酒錢,因為府內目前已經沒有公共交際費了,從現在開始到年底的酒錢,原則上都要由公司的業務宣導費或公共關係費(做支出)」。
該人員還向劉說,如果是常態的話,建議以後就由高層直接決行,因為「承辦人從頭到尾都不知道狀況,連吃都沒有吃到」,請他們押章「其實有點過份」,劉志明則回應很多事情他也沒參與,會再跟董事長劉志清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