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發生佔領立法院的318學運,其中學運團體於3月23日攻占行政院,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集人魏揚等21人,被指控涉犯妨害公務等罪,台北地方法院多次開庭審理後,將於10日下午2時30分宣佈判決。
發生在2014年3月、佔領立法院將近1個月的反服貿抗爭運動,共衍生出「318占領立法院」、「323攻占行政院」、「411路過中正一分局」等3案,其中的「323攻占行政院」案,源於魏揚與黑島青陣部分成員,鑒於佔領活動已漸降溫,而夥同部分佔領立法院的學運成員,號召民眾在行政院周邊拒馬上疊起棉被,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進行靜坐抗議。
當時也有大批民眾與學生,闖進行政院政務委員陳希舜辦公室與行政院電器室,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等人在行政院院區後側接待室外牆架設鋁梯,攀登鋁梯進入2樓接待室,同時也有在場人士與員警發生拉扯等肢體接觸。警方於24日凌晨展開強制驅離行動,出動鎮暴部隊、鎮暴水車驅趕群眾,並有多名學運成員在驅逐中受傷。
而「318占領立法院」案,北院審理後認為,學生運動領袖林飛帆與陳為廷、立委黃國昌等22人的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7要件,在3月31日對全數被告做出無罪宣判,全案可上訴。
至於「411路過中正一分局」案,北院認定洪崇晏觸犯《集會遊行法》第30條的侮辱罪,於去年12月30日做出宣判,判處拘役55天,而其他被告蕭年呈、陶漢與撒丰安.瓦林及那等人,觸犯妨害公務罪、侮辱公務員罪,分別判處拘役80天、30天與40天,皆可易科罰金。案件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目前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