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的社區感染風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宣布「社交距離注意事項」,陳時中指出「社交距離」兼顧民眾合理權益,及國內防疫安全等雙重前提下,分階段鼓勵社會大眾保持社交禮貌、強制保持社交距離。
陳時中進一步說明,目前建議人與人之間,在室內應保持1.5公尺、室外保持1公尺之距離,若雙方正確佩戴口罩,則可豁免社交距離,但處於擁擠、密閉之場所仍應佩戴口罩。有較高機率近距離接觸,無法有效維持1.5公尺社交距離的場所,則業主應停止營業。
第一階段是柔性勸說,建議民眾避免出席展覽會、體育競賽、演唱會等近距離接觸之社交活動,也應避免進入與維生無關之娛樂等性質之場所;第二階段是強制處分,除醫療、執行公務、維生等必要性活動,其餘非必要性活動,特別是娛樂活動,均在禁止之列。
指揮中心也提醒,上述之必要性活動須維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之社交距離。與他人間若雙方均正確佩戴口罩,仍應保持至少1公尺之距離。
指揮中心強調,該注意事項分別就餐廳、校園或辦公室、大眾運輸、賣場或其他營業場所、排隊人龍、特殊機構(如長照機構、監獄等)及其他特定場所等情境,提供維持社交距離之個別規範,呼籲民眾在防疫期間,務必遵守相關規範,以降低社區感染與傳播的機會,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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