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紓困加碼37.2億!艱困事業補助員工薪資4成、自雇者每月1萬補貼

2020-04-02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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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繼日前已提出的15億藝文紓困、振興預算,文化部2日宣布將新增編列37.2億特別預算。圖為文化部長鄭麗君2日出席行政院臨時院會後記者會。(顏麟宇攝)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繼日前已提出的15億藝文紓困、振興預算,文化部2日宣布將新增編列37.2億特別預算。圖為文化部長鄭麗君2日出席行政院臨時院會後記者會。(顏麟宇攝)

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嚴峻,藝文活動尤其受到劇烈衝擊。文化部原已提出15億藝文紓困、振興預算,今(2)日宣布將新增編列37.2億特別預算,將針對大型藝文艱困事業,補助員工薪資4成(每人上限2萬元)以及如租金等營運支出;而針對自行接案的藝文工作者,若為投保勞保第一級且未達課稅標準者,提供每月1萬元薪資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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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日召開行政院會,報告「第二階段擴大紓困振興方案」,其中文化部獲行政院支持,將再新增編列37.2億元特別預算,加計第一階段15億預算,文化部紓困振興預算總計可望達52.2億元。

藝文紓困升級「2.0」 鄭麗君提四大面向方案

文化部長鄭麗君強調,原有藝文紓困補助方案,將升級為「藝文紓困2.0」,更強化對藝文艱困事業、員工及自雇者的照顧,避免因疫情衝擊導致藝文工作者流失,將待第二階段特別預算三讀通過後,再次儘速公告第2次申請須知,目前藝文紓困1.0之紓困補助仍在受理中。
 
本次藝文紓困包括四大面向方案,首先在減輕營運衝擊補助方案中,除原藝文紓困已有11億元投入外,將再加碼7億元,總規模將提高為18億元,擴大補助各類型藝文事業人員薪酬、水電、行政等相關營運費用,預計補助3個月,補助上限與先前相同,藝文事業每次公告每事業補助合計上限250萬,自然人每次公告每人補助上限6萬。

針對受重創之大型藝文事業 文化部另提24.7億補助預算

針對受疫情重大衝擊,導致營業額衰退50%以上,或顯已無法持續營運的大型藝文艱困事業,文化部另外提出不受250萬元上限之「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方案」,預算預計為24.7億元,預計補助3個月。補助項目包括依據行政院「千億挺就業」跨部會共同性原則,補助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4成(每人上限2萬元),以及其他如租金等營運支出補助。

而在原紓困方案中,文化部已爭取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提供藝文事業舊有貸款展延、營運資金貸款和振興資金貸款,並進行利息補貼,但鑑於映演業、連鎖書店、展演活動,及場館經營等大型藝文事業,原紓困振興貸款方案最高上限8000萬元恐已難符需求,因此文化部再開辦大型藝文事業納入經濟部「跨部會8000萬元以上大型融資保證提撥」,編列提供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經費。

受到澳籍音樂家確診武漢肺炎影響,國家兩廳院閉館進行全面消毒。(資料照,顏麟宇攝)
因疫情影響,多數藝文產業受到重大影響。圖為國家兩廳院日言閉館進行全面消毒。(資料照,顏麟宇攝)

藝文工作多為「個體戶」 紓困特別提出自營者補助方案 

鑑於藝文工作者多為自行接案、承攬業務的特性,文化部藝文紓困,原已將自然人納入補助範圍;此次再針對自雇者,提出自營業者補助專案,對投保勞保第一級且未達課稅標準之自營業者,提供每月1萬元薪資補貼,預計補貼3個月。

文化部估算,將有約3萬名藝文自營作業者適用此補助條件,可望更全面協助藝文工作者度過難關,亦將繼續針對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其他相類似契約受影響之自然人提供補助,惟不得與勞動部補助重複領取。

看更多【新冠肺炎疫情】最新報導:https://bit.ly/3aAQ9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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