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華光社區去年因都更案遭強制拆遷,居民余賜秦等3人因質疑財政部國產署未保障人民居住權,因而向國產署提出行政訴訟,要求其賠償3人各數十萬元損失。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9日)早判余賜秦等人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華光社區位於中正紀念堂東南方,金華街、杭州南路、金山南路一帶,原為日治時期的台北刑務所,國民黨遷台後變成法務部職員宿舍。社區土地屬國有地,主管單位為法務部,總佔地面積約2000坪。
2007年底,行政院提出四大金磚計畫,欲開發華光社區為「台北華爾街」,都更案並於2009年通過,然而有部分居民不願搬遷,因此法務部便對居民提出民事訴訟,除要求收回土地外,並要求居民賠償38萬到800萬元不等的不當得利。法院判決居民敗訴後,法務部隨即聲請強制拆遷,並於去年3月底拆遷兩戶違建。
然而,當地居民認為,政府強制徵收土地,已侵害他們的居住權,且開發案程序不夠透明,淪為黑箱作業,因此多次聯合學生團體發起抗爭並提出行政訴訟,希望保障自身權益。
其中,居民質疑國產署身為社區土地主管機關,卻沒有對長期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居民善盡照顧義務、甚至以行政效率為理由,制定處理原則,允許經管機關向經濟狀況困難的居民索討如同天價的不當得利,讓居民生活雪上加霜,因而對國產署提出行政訴訟,要求其賠償居民損失。然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早上判決居民敗訴,但詳細理由尚未說明,全案仍可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長期關注華光社區拆遷議題的「華光社區:金磚上的遺民」粉絲專頁發文表示,這次訴訟遭程序駁回,代表具體法制仍不完備,使得兩公約所保障的居住權未能落實,人民的權利受到行政機關的漠視與壓迫,卻無法在法院找回公平。他們表示,等判決理由出爐後,會研擬下一步行動;而除了國產署外,針對法務部、北市府、內政部的行政訴訟也持續進行,期盼社會大眾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