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獎金發放限制的影響範圍,將擴及6大公司共約6550名員工,若以北農2015年的平均薪水4萬4000元計算,曾有員工領取一年高達22萬元的獎金,如今以新制年終4.4個月計算,平均獎金約可領取19萬元。
除了每年最多4.4個月的獎金發放,市府也提出,公司按照《公司法》規定,盈餘應先補貼公司虧損部分,於彌補虧損及進行必要提撥後,才可分派股息,且相關作業流程需經過會計師簽證,以及監察人監察確認。
此外,北市府也訂定,北農公司每年盈餘必須提撥10%至購貯基金,目前購貯專戶基金由購貯管理委員會管理,至2016年底只剩1306萬元,為利後續平抑物價政策,在與北農公司就第一果菜市場進行續約階段,會要公司以盈餘提列10%撥充購貯專戶基金,以因應菜價變動。
不過,市府要求改革是一回事,畢竟6大公司中有5間公司的市府股份未過半,若要真正落實制度化,需經公司董事會將此4.4個月的規範納入公司組織章程中,才具有實質效益。
北市府持股均未過半 運作仍有困難
要如何將改革落實到最後這一哩?高振翔表示,北市府需先向公司經理代表開會,將公司章程修改為市府的方向,而後由經理代表向各自的董事會提出修改章程的提議,最後仍需透過官股董事在董事會內的運作達成。
但目前,市府在漁產與畜產公司的官股比率均為48%,花卉公司為40%,農產公司為46%,均不過半,能否透過掌握董事會進而落實至多4.4個月的獎金改革,仍有待觀察,特別是日前北市府與民進黨聯手對抗前雲林縣長張榮味一派的北農,卻始終無法透過掌握董事會遂行目的,可見此番改革,需要柯市府更多「政治術」來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