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柯辦竊聽案,周刊披露在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楊治宇的強勢主導下,導致北檢檢方辦案過程違反一般偵辦程序。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26日提出3點質疑,要求北檢說明,楊有無介入竊聽案個案進行偵辦及指揮?若有,理由為何?此外,北檢檢察長、承辦檢察官,有無向法務部長羅瑩雪、馬英九總統報告?羅、馬有無給予任何指示?
黃帝穎並說,根據台北地方法院新聞稿,指北院都認為沒有證據顯示彭姓助理涉案,為何北檢還要將彭姓助理改列被告,並且當庭上銬?黃強調,檢察官高層涉入個案,黃世銘案殷鑑不遠,如果檢察官為政治服務、作為政治打手,須接受法律制裁。
黃帝穎說,在一般刑事案件的偵查程序上,會先針對被害者或是檢舉人進行基礎事實釐清,但本案從報案到現在,除上星期的大動作之外,並沒有任何針對事實作釐清,違反平常偵查實務上的常態。此外,連台北地方法院的新聞稿都說明,並沒有證據來證明被告涉嫌重大,但北檢卻將彭姓助理執意改為被告,這代表北檢的心證已政治化,在沒有證據的情形下,將這起事件指向自導自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