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擺在我們眼前的問題是:該如何重新閱讀、使用這本一九四〇年代批判極權主義的經典?讓我們回到之前的問題:為什麼當年對抗法西斯極權主義的馬克思主義本身也是另一種極權主義?關鍵在於「歷史定論主義」(historicism)這個概念。
波普認為「開放社會」的敵人是政治哲學上的極權主義思想,代表性人物是兩位西方哲學與思想史上影響最弘大又深遠的哲學家:古希臘的柏拉圖和十九世紀的馬克思。兩人的年代相差極遠,思想系統也大相逕庭。可是,在波普看來,共同點在於他們的社會科學理論,都滲滿「歷史定論主義」的錯誤。歷史定論主義是關於人類社會發展過程的理論,主張所有人類社會都會循著一條歷史發展的法則,註定(必然地)走到預定(言)的目標或終點。這條法則,主要是由於經濟力量與政治力量交織而成的,因此透過政治與經濟的研究,找出歷史法則,就可以預測社會的未來或預知歷史的最終目的。從預定目的注定會實現這一點來看,歷史定論主義又可稱為「歷史目的論」(historical teleology)(波普自己沒有使用這個詞)。歷史定論主義預設社會科學研究的集體主義(collectivism)和全體主義(holism),也預設歷史法則必是政治經濟法則,這兩個預設共同為政治的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搭建了溫床。
今天中國政府的思維和論述,是不是充斥著「歷史定論主義」的氣味?中華人民共和國把「鬥爭」和「集體」寫入其憲法中,在官方文件裡充斥「國家」、「秩序」、「神聖」、「必然」、「絕對」、「堅定」、「偉大」、「統一」、「齊一」、「犧牲奉獻」這些「強大有力」的字眼,中國政府動輒「統一是必然的」、「社會主義是唯一歷史正確的道路」等宣稱,在在迴響著「歷史定論主義」與「極權主義」的泛音。
當然,《開放社會及其敵人》不只是批判對手,也積極正面地建立能營造出「開放社會」的理論架構:事實與規範(決定)的二元論、方法學的個人主義、漸次的社會工程學、社會變遷的體制主義(或「制度主義」)等。對於前幾個觀念,讀者可以參看莊文瑞教授的兩篇序文簡介,我在此簡單談一點莊教授沒談到的「體制主義」。
波普駁斥存在一種朝向特定目的歷史法則的論點,但是他並未否認有國際貿易理論、景氣循環理論等等重要的社會學法則,波普認為它們是社會體制的功能。「社會體制的建構基本上是遵守若干規範,而後者是人為了某種目的而設計的,特別是刻意創設的體制。」(第五章)人為的社會體制的維繫或改變產生了社會變遷,這表示人類可以掌握自己的未來,而不是遵循什麼必然且不可變易的歷史法則。基於這樣的觀點,波普也批判馬克思的「經濟歷史定論主義」,其主張一切政治或法律制度,都不再具有根本的重要性,只是生產力決定的結果。波普反過來論證:好的政治制度(如民主制度)才有可能產生良好的經濟成果──這種觀點,得到二十一世紀經濟學家的實證研究的強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