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下來,被害人受到嚴重的身心創傷,患有重度憂鬱症,2019年4月8日她在煙台試圖自殺,被人發現後報警,隔天她首度向煙台市芝罘區警察分局舉報遭「養父」性侵。她拿著沾有精液、血液的衛生棉,指控鮑毓明多次在她發著高燒和月經期間強暴、強制猥褻她。
然而她得到的回覆竟是一張撤案決定書,該年6月,李星星豁出去找鮑毓明理論,兩人在家裡大打出手,雙雙進到警局。結果在警方的促使之下,鮑毓明給李星星寫了一封保證書寫道:「給我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李星星的母親在接到警方電話後才知道女兒遭到虐待,她極度後悔,帶著孩子到處求援,促使案件受到媒體關注。
煙台市芝罘區警察疑協助掩蓋犯罪
9日晚間,煙台市芝罘區警察局證實稱,該局2019年4月8日接獲一女子報案稱被養父鮑某性侵,警局於次日立案,但經過各種調查後認為「鮑某不構成犯罪」,於是2019年4月26日撤銷此案。然而根據當事人後來與律師提供的更多線索,該局2019年10月9日再次立案。
重啟偵查案件至今已經半年,仍然沒有下文。僅從《南風窗》報導披露的照片證據來看,已經可以看見性侵痕跡。報導照片顯示,鮑毓明裸著上身,在被害人面前擺弄「成人性用品」;還有床單沾血、被扯爛,指向暴力性侵的可能;另有一張照片拍到鮑毓明電視裡存有未成年人的色情片。
李星星的母親向《南風窗》證實,警方惡意拒絕她們求援,「我打了好多電話,都不接」,後來一位曾經對她們表達過善意的民警直言:「我不能再管你這件事了,再管我就沒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