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第2階段連署審查已過關,罷韓活動將進入罷免投票環節,韓國瑜日前決定聲請停止罷免訴訟,進入法律程序。16日首次開庭,罷免團體委託律師高榮志出席,國民黨考紀會主委、韓國瑜委任律師葉慶元也替韓國瑜前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出庭。高榮志指出,憲法保障罷免權,只有法律才能有所限制,但現行法規未明文規定罷免提議的時間;而葉慶元則指稱,前高雄市長陳菊的敗選團隊使用罷免,侵害了2018年多數高雄市民的選擇。
高榮志在出庭前透露,在法理上,韓國瑜陣營要停止執行罷免的難度很高,除非將造成當事人不可回復的損失,不然如果韓國瑜認為罷免的行政程序有瑕疵,大可在罷免投票結束、真的被罷免再進行。
葉慶元:罷韓團體違反選罷法的意志
高榮志指出,罷免是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除非有法律明文限制,否則就是允許,簡而言之,針對「連署偷跑」的指控,因為沒有規定不能在中選會受理前開始連署,「所以人民要怎麼做都可以」。
葉慶元認為,《選罷法》規定民選政治人物就任1年內不得罷免,目的是避免派系惡鬥,同樣應該包括不得進行罷免相關的宣傳、連署,認為罷韓團體從2019年就開始罷韓活動,顯然違反了法律的意志。
葉慶元也提到,若韓國瑜被罷免、失去高雄市長職位,但訴訟卻在3年後打贏並證明該罷免案違法,屆時韓國瑜失去的任期將無法回復,因此請求法院裁准停止執行。此外,葉慶元也批評,現在少數敗選的人、尤其是陳菊團隊的人,想用4分之1的低門檻罷免韓國瑜,把當時以絕對多數當選的韓國瑜換下來,反而是不民主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