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1日火速公布第二位副市長為林欽榮,由於林欽榮被視為是爭議眾多的南鐵東移規畫者,而柯文哲還說出,都更需要比較大聲,比較兇悍的人才容易推動,社運界已傳出不小的反彈聲浪。雖然如此,《風傳媒》認為,還是應該先了解,未來市長柯文哲所謂的「公辦都更」,到底包括那些內容,然後市民再決定要採取支持與否的態度。
30年以上老屋占總量的55%
根據柯文哲在選前上網的「柯P新政」,台北市30年以上的老房子有48萬戶,占總量的55%,未來十年建築老化問題將進入高峰期,其中40年以上的老屋在建造時沒有防震係數規劃,若遇到6級以上的地震將難以倖免;沒有電梯也是問題之一,對於銀髮族及行動不便者上下樓梯相當吃力,將可能導致足不出戶形同軟禁的狀況,除此之外,由於老舊住宅無停車位的規畫,佔用車道將可能出現消防安全的疑慮。
15年來只有117件都更案過關
中央政府曾在1998年公布都更條例,期望藉由容積獎勵,促使民間自發完成都更,但15年來總計1000件都更申請只批准了117件,其中只有54件共計8147戶完成,小於台北市住宅總量的1%,總面積僅僅50公頃,比大安森林公園還小,平均一個都市更新案從申請到核准要花7.7年,若以此速度推算,完成都市更新將耗時800年。另外,建商也只會更新有利可圖的地段,像是萬華、大同等急需更新的地區反而無人聞問。
為什麼都市更新會失敗?
為何都更成功的機率這麼小?簡而言之,就是政府不見了。政府將自己的責任推給住戶和建商,但是住戶與建商沒有公權力、公信力與公共資源。都更必然涉及都市計畫變更、私有產權轉換,需要政府使用公權力依法辦理;而推動更新,需要公平合理的分配辦法,住戶無法信任建商,談判通常費時而沒結果;都市更新地區也經常涉及弱勢族群的安置與照顧,改建時期需要臨時安置。這些都只有政府做得到,住戶和建商做不到。
所以主張都更公辦
政府不負責任,都更一定沒有進展。柯文哲認為,都更應該由政府介入更新過程中最困難的整合和規畫,然後再公開遴選建商興建。這不是他發明的,全世界的都市更新,如英國、美國與日本等,都是這樣辦理。
公辦都更四個步驟:
一、政府出面,確定確實需要更新的地區,主動推動更新計畫:
台北市4、5樓以下老舊公寓及23處整建住宅,應該優先辦理。回歸都市計畫,以都市整體發展為考量,改善都市環境品質,而非個別房屋的改建。
二、政府出面,整合居民意願,擬定更新計畫:
政府應出面協助更新過程中最困難的規畫和整合過程,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協調公地參與更新,按公平的辦法分配更新後的利益,投入必要的公共設施,以及妥善安排弱勢住戶的安置跟照顧。
三、提供住戶的多元選擇:
更新區內之老舊建物,住戶可以選擇「原地改建分屋」、「估價轉賣政府」、也可以「易地分配新屋」。住戶可選擇自建、委建、合建等不同的興建方式。
四、公開遴選建商或營造商:
住戶可選擇不出錢,與建商合建。住戶也可選擇自己出錢,用房地向銀行貸款,自建或委託廠商興建。如此,既可以運用民間的效率,又可將更新之利益,分享給民間。 過去15年,已經證明住戶或建商主導的都市更新,完全變質,也推不動。政府一定要跳下來主導規畫與整合,且後期的營造可公開招標或自行興建,無需投入太多的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