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張經義法律馬政府訂立?馬辦駁斥蘇揆「荒謬無知」:民國92年陸委會主委是蔡英文

2020-04-18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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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擬開罰東方衛視記者的我國國民張經義,行政院長蘇貞昌18日表示,開罰規定是在馬政府時代所訂。(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陸委會擬開罰東方衛視記者的我國國民張經義,行政院長蘇貞昌18日表示,開罰規定是在馬政府時代所訂。(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陸委會擬開罰東方衛視記者的我國國民張經義,行政院長蘇貞昌18日上午受訪時表示,開罰規定是在馬政府時代所訂,馬前總統辦公室18日則發出聲明,並駁斥「荒謬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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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辦指出,陸委會引兩岸條例33條「不得任職中國黨政軍」的規定,是於民國92年所修訂,當時的陸委會主委是現在的總統蔡英文;陸委會17日的記者會中並說明,「陸委會於93年3月1日陸法字第0930003031-1號公告,業就上開黨政軍組織予以例示」。馬辦稱,「明明是民進黨執政時蔡主委所訂下的規定,蘇院長居然還可臉不紅氣不喘的扯上馬前總統,到底是無知還是居心不良?」

馬辦質疑,在大陸媒體或其他行業工作,而與張經義情況類似的台灣民眾所在多有,蔡政府擴大解釋相關規定的作法,令人難以認同。法律豈可只針對特定個人,政府若要以此論罪,就該一體適用。

馬辦表示,無論武漢包機議題,或是張經義事件,蘇貞昌一再操弄反中民粹,修理自己國人,這次引錯誤資訊誤導國人,實在是非常不良的示範,「蘇院長貴為行政院長,問政標準應遠高於部分信口開河、素質不良之立委。建議蘇院長對不清楚的事不要妄加批評,並再次呼籲院長不要對馬前總統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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