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前天(3日)公布《2014年清廉印象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下稱CPI)報告顯示中國排名下降,甚至首次落在貪腐猖獗的大國印度之後。中國政府大力反貪,貪腐情況卻不退反進。北京當局則批評報告有失客觀,與中國反腐情況和成效嚴重不符。
CPI以100分為最清廉,0分為最腐敗,依據國際社會和地方專家的意見對175國公部門的清廉與貪腐程度打分。今年的CPI是基於全球範圍內13家獨立研究機構的調查報告計算出來的結果,包括世界銀行、德國貝塔斯曼基金會、英國《經濟學家》雜誌、美國自由之家、世界經濟論壇等。中國去年得分40,排第80名,今年得分36,排第100名,比亞太區43分的平均值還低。
《2014年清廉印象指數》報告
該組織亞太區分部主管納納亞克拉(Rukshana Nanayakkara)分析,認為中國腐敗情況惡化的因素有:中國推行的為「懲罰性、由上而下」反腐、司法制度不透明、海外洗錢容易、舉報制度不完善、公民社會與媒體不自由、私部門監管制度不健全等。
其他評論則指稱,認為中國反貪腐行動「掃蕩勢力,排除異己」、「政治公關,形象塑造」的成分較高。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針對評分和排名回應,認為評比「與中國反腐敗取得舉世矚目成就的現實情況完全相背、嚴重不符。」她認為,中國反腐成效「由人民群眾公正評價」,而透明國際應認真審視清廉印象指數的客觀性、公正性。
中國反貪腐 填補漏洞還是回歸「司法制度」
中國反貪腐的過程制度仍不完善,反貪主要路徑為「上至下」的推行,缺乏「下而上」、草根發起的反貪腐,重點卡關在「舉報制度」不健全。許多人不願舉報的原因之一就是害怕遭到打擊報復。此議題近年來中國監察部門與媒體皆有討論與分析,因目前對舉報人權益保護的法律,屬大框架、籠統型的規定,卻不見實際違反規定時的具體實施細則,在司法層面出現不知何法可依、何矩可循的情形。
因此,就舉報一事,即有明確舉報人的權利範圍、受理機構的責任義務、舉報程序、舉報權利保護的保密制度、舉報人安全保障制度、舉報人受益制度、舉報人權利救濟制度等方面,必須進行法規上的完善。
由國家高度下手的「上至下」反貪,最大優勢即能克服部門層級和省籍分管問題(即,條條塊塊),不受原部門或地方勢力阻撓。這正是地方反貪部門的最大困擾,即職務犯罪偵查受到外在壓力影響,諸如前有紀委、上有黨委,得看領導意思辦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