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花嶼海域22日清晨發生意外,由於天候不佳,海象惡劣,2名民眾乘坐一艘從澎湖離島花嶼開往馬公本島的漁船,原先預計要轉機返台,但卻不慎從甲板落海,從海裡救起後失去生命徵象,送醫仍宣告不治。此意外也引發外界質疑,澎湖縣政府放寬漁船載客的規定是否有安全疑慮。
警方調查,2名落海的男子分別是61歲的馮文淵和72歲顏秋雄,都住在台南市,經花嶼衛生室吳姓醫師等醫護人員全力搶救,仍在上午8時20分宣告不治,相關事故責任由岸巡等單位調查。至於同船的19其他乘客,目前正留置在花嶼協助處理。
岸巡總隊表示,這艘漁船是22日清晨5時30分,由陳姓船長搭載自台灣返澎湖的21名親友,因漁船不可載客,岸巡曾制止,但船長堅持出港,岸巡全程蒐證;卻不料在出海不久,疑似海面風浪太大和超載,導致2名乘客落海。
澎湖縣府原先是為解決離島交通問題,訂立《澎湖縣漁船附搭縣轄離島居民及貨物管理辦法》,放寬漁船能夠附載乘客,開放員額8人、近20噸的漁船可以充當交通船。由於漁船上無固定座位、也無救生衣等設施,無法保障乘客安全,乘客只能站在甲板上,十分危險。
花嶼是澎湖最西的離島,澎湖縣消防局指出,清晨6時21分時,接獲漁船「聯得利二號」通報,有2名乘客落海,且無生命跡象。雖然花嶼分隊人員立刻前往救援,但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出事的漁船聯得利二號在出航時,正值五級風浪,船長不顧安檢人員勸阻執意出航,結果在出港後的30分鐘,僅19.97噸的重量的船身,面對2米以上的大風浪,船傾斜角度大幅加大,站立在甲板上的2名乘客就這樣跌落海中,救起時已失去呼吸心跳。
由於本案牽涉到地方自治條例,海巡署岸巡第七總隊總隊長鳳運昇表示,除非船隻在出港前出現傾斜現象、或是有立即危害,不然安檢人員都不能強制制止,只能先告誡與蒐證,再逐案函送。
澎湖縣長陳光復已接獲此一意外消息,緊急指示旅遊、農漁、警局等單位全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