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康乃爾大學全球死刑資料庫統計,2013年,全球有23個國家執行死刑,其中有16個位於亞洲地區,佔最高比例,且「唯一死刑」只有亞洲地區依然存在。《不公平審判報告II》也指出,雖然大部份的亞洲國家皆已接受《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展現追求人權價值的意願,但卻未必切實履行公約的規定,如台灣死刑執行排名量據國際特赦組織統計,高居世界第8位。
台灣2010-2013年死刑執行與判決情況
年份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0-2013總數 |
死刑執行數 |
6 |
6 |
5 |
4 |
21 |
死刑判決數 |
7 |
7 |
16 |
9 |
39 |
資料來源:《亞洲不公平審判報告II》
製表:王彥喬/風傳媒
根據《不公平審判報告II》引用康乃爾大學全球死刑資料庫統計,台灣仍有死刑的執行,但已無「唯一死刑」的法律規定(即法律上的構成要件一旦符合,法官必須做出死刑的唯一判決)。其他已無唯一死刑的亞洲國家尚有北韓、日本、中國、蒙古國、印度、印尼、越南等。而仍保有唯一死刑的亞洲國家包含馬來西亞、新加坡等。
廢死聯盟法務主任苗博雅表示,台灣雖簽訂國際公約,但在實際執行上仍有段距離。如台灣的死刑執行數量經「亞洲反死刑網路(ADPAN)」排名,仍高居世界第8位,2010-2013年共處決21位死囚,但沒有簽署的國家,如馬來西亞4+人、新加坡1+人,顯示台灣雖簽署公約,但尚未落實到位。
廢死聯盟走訪其他亞洲國家,探討廢死議題在各國進行的情況,街訪蒙古國民眾時發現,下至18歲的大學生,上至70歲的廟公,都對於國家已簽署廢死相關國際公約有高度的認知。新加坡人民因為對政府的高度信任,廢死與否完全以政府的意志為依歸。馬來西亞人民則對於種族、宗教的關注更甚廢死與否,廢死議題難上政治議程,但政治人物相當願意對此議題表態,甚至於有死刑辯護律師當上了反對黨的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