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6個委員會24日聯席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質詢時點名前瞻計畫的主管機關國發會主委陳添枝,在馬政府時代擔任經建會主委提出「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造成國債激增,現在提出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又更為粗糙、讓人失望,「看不出從過去經驗記取了教訓」。
黃國昌指出,馬政府提出「振興經濟計畫」時挨批迴避預算法規、規避舉債上限,但仍在2009年舉債2485億元、2011年舉債1563億元,後來推出的「愛台12項建設」讓政府4年倒貼了3千億,最後導致國債從3兆7千多億元激增到5兆5千多億元。黃國昌質疑,此次前瞻計畫及特別條例,恐淪為「同樣的事情再幹一次」。
黃國昌表示,當時《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規定,若工程進度未達預定進度80%,應移送監察院調查懲處,但實際被移送懲戒人數是零。不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甚至連「懲戒機制」都拿掉,只寫了「審計機關應依法辦理審計」的「廢話」,比馬政府時期經建會送出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更為粗糙、讓人失望。黃國昌強調,進入逐條審查後,他將逐條核對、嚴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