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錢櫃林森店火警釀多人死傷。經查起火點為5樓儲藏室,與施工處有一定距離,檢警偵訊業者和包商等17人,複訊後諭令錢櫃3名員工分別以新台幣25萬元交保。
錢櫃林森店火警釀5死、1命危、54人送醫。台北市消防局清查現場確認在進行整修電梯工程,且關閉相關消防警報設備,未送消防防護計畫;但有包商施工人員表示,施工時聞到異味後發現對角處起火,才趕緊通知大家撤離現場。
據了解,透過錢櫃監視器畫面可發現,起火點為5樓儲藏室,且與施工處有一定距離。
檢警調查發現,錢櫃自2月底就開始進行電梯整修工程施工作業,從高樓層開始往下施工,包商為因應改管線需求,也隨工程進度配合關閉大樓灑水系統,但未關閉其他消防警報設備。
此外,案發時現場警報(廣播)系統的主機和電源為開啟狀態,警示功能正常;但區域系統(樓層)則為關閉狀態,使得消防警報系統無法運作。
警方漏夜偵訊,主任檢察官張智堯和4位檢察官黃筵銘、高文政、朱家蓉、林希鴻也到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就地複訊,共計偵訊17人,包括6名錢櫃幹部、2名包商,和1名工頭及8名工人。
由於儲藏室位置與電梯整修工程處有一段距離,檢警認為起火主因和施工工程關聯不大。
據了解,錢櫃張姓女副理、陳姓男襄理及負責電梯整修工程的黃姓男員工在筆錄時,多陳述各自工作內容和職務,但對消防警報設備關閉問題並未清楚交代。
全案依違反《消防法》、《公共危險罪》和《過失致死罪》罪嫌送辦,檢方複訊後,諭令錢櫃3名員工張女、陳男和黃男分別以2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