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郭明政指出,大法官過去在釋字620、717,以及釋字485中,就已明確說明未違反該原則。他更進一步提到,除了本國大法官的論述外,德國憲法法庭在2005年9月27日公務人員退休俸削減案判決中,也說明了改制後的新規定適用所有退休者,不涉及信賴保護,而公務人員退休俸的刪減,若是為了爭取社會保險的合致,並不違憲。
「保障青年權益」 學者籲為中青世代另立基金
除此之外,今日公聽會上,部分專家學者則聚焦在青年權益,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前退撫基金監委吳忠泰均主張,政府應替中青世代另立新基金。
張旭政認為,為了避免中青世代繳付基金提補舊債務,導致日後仍無法領取適切退休金,造成年輕世代對基金的不信任,政府應設立新基金或分行設帳方式,確保現職人員繳付的基金費用仍用於現職人員,而現有的退撫基金虧損,則由國家承擔最後支付責任。
吳忠泰也表示,1兆4000億的年金財務缺口不會憑空消失,政府必須共籌財源,並勇敢概括承受。他也指出,年金制度是國、民兩黨過去所立,也是共同的責任,但目前在各黨團的版本中,僅有段宜康版提到會為中青世代另立新基金,他呼籲,政府不該口口聲聲宣稱改革是為了年輕人,但卻又讓年輕人陷入妥協、被佔便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