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占行政院案逆轉判有罪 林飛帆:這樣的法律應被檢討和修正

2020-04-2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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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中)今(28)日表示,323佔行政院案除了一名被告維持無罪外,其餘被告皆被以「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名改判有罪,結果令人遺憾。(資料照,盧逸峰攝)

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中)今(28)日表示,323佔行政院案除了一名被告維持無罪外,其餘被告皆被以「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名改判有罪,結果令人遺憾。(資料照,盧逸峰攝)

太陽花學運占領行政院事件今(28)日早上二審判決結果出爐,當時擔任太陽花學運領袖的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在臉書發文表示,原一審被判有罪的維持有罪原判,而一審無罪者除一人維持無罪外,其餘被告皆被以「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名改判有罪,這是一個令人遺憾也難以贊同的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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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飛帆強調,他今天上午到高等法院和當時共同參與運動的夥伴一起等待判決結果,也想再次表達,2014年的318運動和323佔領行政院事件都是整個「反服貿運動」的一部分,因為當時台灣公民社會的努力,才能讓台灣免於過去國民黨過度傾中而導致的嚴重後果。

林飛帆指出,放在6年後的今日回想起來,他依舊認為是正確的,也是當時挽救台灣民主不得不的選擇,318案最終被地院與高院分別依「公民不服從」和「言論自由」判決無罪,而對323行政院案,他認為也應以同樣的標準檢視;然而,本案法庭以「煽惑罪」等威權時期遺留下的不合民主社會常理的法律,作為判決有罪的依據,「我認為這樣的法律也是時候應該被檢討和修正。」

林飛帆強調,他作為這個運動的參與者,希望大家能夠記得這場運動中還有許許多多沒有被看見的人,是他們共同的努力,台灣才能免於前總統馬英九政府將台灣鎖進一個中國的泥淖,「讓今天的我們尚且能享有自由和民主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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