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販賣台灣情資給中方、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前中央社記者郭玫蘭,15日獲檢查官以全案罪嫌不足為由不起訴。郭玫蘭獲知結果後表示,未來仍會持續努力推動兩岸交流,並為台商發聲。
在今年2月案發時,調查局認為郭玫蘭遭到中國官方吸收,並向台北調查處調查官員打探機密及安排相關人員赴中,同時也遊說民進黨及法輪功人士與中方官員會面,為此檢察官諭令以20萬元交保。經過檢方調查後發現,郭玫蘭與調查處僅為公務上的接觸,此外,郭玫蘭所提供給由周姓台商牽線中國男子的資料,皆為新聞相關資料,其中包括了2008總統大選分析、扁案民進黨公開說法、馬英九就職演說等等相關公開資訊,與中國男子合作的理由則為協助兩岸交流。
與郭玫蘭有接觸的民進黨黨工蔣玉麟等人到案說明也提到,郭玫蘭並未遊說他們赴中,僅表明中國大陸發展迅速,有機會可以去看看的想法,法輪功人士則說與郭玫蘭只有禮貌性的閒聊,根本不記得她是誰了!
另外,郭玫蘭指出,整起事件從頭到尾都是誤會,在一切結束後她會重新開始,未來仍會努力推動兩岸交流,以減少兩岸間的誤判、民眾的隔閡為目標,也會持續關心台商在中國的生存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