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錢櫃林森北路店KTV於4月26日上午發生大火,但因錢櫃五項消防設備全部關閉,導致現場火災警報、廣播及灑水設備沒有運作,造成5死2命危,共55人送醫的悲劇。事件發生後,台北市消防局長吳俊鴻指出五樓電梯施工的隔間形成一個密閉空間,讓火煙從電梯井及附屬管道間竄起釀災,屬於嚴重的人為疏失。另外,雖然錢櫃有向台北市政府建管處申請使用執照變更,但並未向消防局申報施工中的防護計畫,也並未於施工前三天提出消防替代計畫。
此次事件,工人為避免施工過程觸及既有消防警報等設施,而導致警報響起或啟動,因此直接關閉消防警示系統,卻無提供消防替代計畫中的輔助照明與警示等,也未看到指派專人管理,致使消防替代計畫無法即時發揮功能,不幸延誤反應時間而加劇災情惡化。
其實,內政部消防署有提出「防火管理制度」,預防各種緊急狀況,包括「灑水設備無法偵測及動作」、「防火門被雜物堆積阻塞而無法通行」,或是「空有滅火器而不知如何使用」等等。而錢櫃雖然硬體設備符合法規要求,但維護管理、防災意識及救災訓練等軟體部份卻無法有效配合,依然無法發揮預期之功用。
有鑑於此,內政部消防署新修訂之消防法為強化防災軟體功能,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管理權人,必須遴選「防火管理人」,推行防火管理工作,以強化火災預防與緊急應變能力,使能與消防安全硬體設備互相配合,達到「保障人命,防護財產」之目的。
對此,錢櫃在後續記者會中強調有「防火管理人」定期檢查設備,但在火災時,管理人卻未對此立即反應及協助,「防火管理制度」是否形同虛設?。另外,營業單位也必須依規定設置「自衛消防編組」,定期進行教育訓練及演練,員工可於事件發生時分別肩負起滅火、通報、避難及引導等相關責任,的確有可能大幅的降低火災時的傷亡人數。
但卻有歷經現場的生還者指出,員工都未有作為,是否代表平常並未落實教育訓練及演練,且第一時間也未有負責人出來說明事件原由。因此,呼籲政府單位應持續檢討並協助公共建築物的公安問題,後續落實相關法規。
施工安全絕不能心存僥倖,造成公共安全漏洞。災難發生的變因眾多,誰也無法保證可以完全阻擋災害的力量,因此不論是政府還是民眾,都需具備正確的防災意識和極佳的應變能力,以利面對各種危機狀況。
建管處已於1月17日核准錢櫃的變更使用執照,台北市政府3月6日聯合稽查、3月30日消防局安檢以及4月22日的「府級公共安全檢查」聯合稽查,前後經歷3次檢查,卻沒發現業者未提消防防護計畫,是否督導不周或失職的的疑虞?。火災是最常造成生命及財產損失的災害之一,希望公共建築物在施工期間,都應該提出消防安全計畫,相關政府機關對於營業場所的稽核應更為嚴謹,不應罔顧公共安全。
*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