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2015年聖伯納迪諾槍擊案的3位被害人家屬,3日向加州南部地區聯邦地方法院遞交訴狀,控告3家社群媒體協助教唆製造那場造成14人死亡的恐怖攻擊。3位被害人分別是27歲的克雷包恩(Sierra Clayborn)、31歲的阮廷(Tin Nguyen)、52歲的薩拉西諾斯(Nicholas Thalasinos)。
訴狀說,臉書(Facebook)、推特(Twitter)和谷歌(Google)縱容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在他們所擁有的社群媒體平台上設立大量帳號,用來宣傳極端思想、募集資金、招募新成員並煽動發動類似聖伯納迪諾(San Bernardino)槍擊案這樣的攻擊。
訴狀控告這3家公司過失殺人、協助和教唆恐怖活動、向恐怖分子提供物質支持等罪名。訴狀說:「如果沒有這些被告,『伊斯蘭國』就不可能在過去短短數年間發展為全球最可怕的恐怖主義組織。」
臉書一位發言人對此發布聲明說:「我們的社區準則非常清楚,絕不允許與恐怖主義行為有聯繫的組織在臉書上存在,也不允許對恐怖活動表示支持的內容存在。一旦接到報告,我們會立即採取行動將它們移除。我們對被害人和家屬深表同情。」
2015年12月2日,加州南部聖伯納迪諾發生槍擊事件,導致14人死亡、21人受傷。此案如何定性一直存有爭議。一方面,作案動機有個人因素,攻擊對象都是日常工作中有恩怨的同事,兇手也不屬於任何恐怖組織;另一方面,兇手顯然受到恐怖主義思想蠱惑,曾在網上PO文向「伊斯蘭國」效忠。
這3家社群媒體公司並非首次遭遇類似法律糾紛。2016年6月奧蘭多(Orlando)同志夜總會槍擊案和當年7月達拉斯(Dallas)攻擊警察案發生後,被害人家屬先後以類似指控對他們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