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集團旗下品牌「水神」次氯酸抗菌液,因廣告內容涉及醫療相關功能,遭民眾投訴廣告不實,依違反《藥事法》開罰66萬元。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今(10)日表示,他有去問衛生局長「一定要罰嗎?」但局長主張依法行政。
「水神」次氯酸抗菌液因廣告內容涉及相關醫療功能,遭民眾檢舉,北市衛生局調查後認定水神抗菌液為一般商品,無醫療效能,罰款66萬元。
柯文哲今出席安龍護國祈福大典受訪時表示,當台北市長也要尊重公務員決定,前一陣子網紅「館長」陳之漢也因廣告不實遭罰50萬,他還去問說「一定要罰嗎?」公務員回說依法行政,「身為老闆也沒什麼話好講」。這次輪到旺旺被罰,他也去問說「一定要罰嗎?」但局長強調,這是民眾檢舉且中央交辦,就是「依法行政」。
柯文哲強調,依法行政所以人家來檢舉,就會請當事人來說明,充分說明後,會有一個類似委員會來判定當事人的回答是否該罰,因為有比較嚴謹的程序,所以會拖比較長的時間,台北市政府都是依法行政。
至於,錢櫃大火錢櫃遭罰48萬,旺旺卻遭罰66萬,被外界質疑是雙重標準,柯文哲則回應,「昨天晚上旺董跟練董代理人在空中大戰」,但罰則會差那麼多,只能說是《消防法》判得太輕,所以目前的《消防法》罰則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