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法相關修法配套陸續完成,其財務來源的菸酒稅法及遺贈稅法修正案亦已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並在日前由總統公告實施。相關的稅制措施,遺贈稅將以新的稅率級距自5月12日開始實施,至於菸稅調漲案行政院則於5月16日核定自6月12日起開始實施。
其實,菸稅調漲的聲音早已不是新聞了,但行政院把調漲的時間確定下來,仍然引起社會輿論普遍的不滿。理由很簡單,相對於遺贈稅預估的稅額近65億元,菸稅調漲增加的部份約為233億元,若再加上原本從菸捐撥用給長照的近70億元,未來長照的財務支出有超過7成是由所有吸菸者承擔。但政府卻始終沒有說明這種社會福利政策措施的合理性與正當性。
儘管在相關法案的修法過程中,許多專家學者亦曾多次表示不同意見,但皆未獲得重視;執政黨也很聰明地將各個法案交由個別委員會審查,以法綁法,有效地將相關法案會遇到的阻力降至最低。然而,在相關法制上的混亂所造成的影響,並不會因為立法院三讀通過或總統已公告施行而有所減少,反而會構成未來政府違法徵稅的疑慮,並且阻礙未來長期照顧服務法的正常運作。
針對行政院即將在6月12日調高菸稅的政策措施,民眾提出了四個問題請教政府:
一、相關法制是否有違憲的疑慮?
毫無疑問本次調漲菸稅是為了長照法的正式施行。依據長照法第15條明文規範了菸酒稅法及遺贈稅法於本次調漲的部份是要來設置特種基金,不受財政收支劃分法第8條規範,將此國稅依中央與地方不同的分配比例分配。若是這樣,這次調漲的菸酒稅或遺贈稅就不是國稅了,而是類似有指定用途的「特別公課」,或是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的「規費收入」,但本次修法未將財政收支劃分法一併修正,未來運作的情形恐將不是以法綁法,而是以法打法彼此衝突,法制上的紊亂將使長照法的順利施行產生隱憂。
二、菸捐為何繼續存在?
早在長照法通過時,長照的財源原本就是由菸捐完全支應;直到去年政黨輪替後,雖換湯不換藥改以調漲的部分菸稅來支應,但執政的民進黨清楚知道以菸捐支應社會福利政策措施並不恰當,才以長照2.0版修正案來替代。且不論菸捐有「小金庫」般隨意補助的問題,而目前尚未執行的還有120億元;菸捐以法定的撥補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金,自2002年起至今已超過2000億元,而目前全民健康保險的安全準備金,在二代健保制度實施後也已達2000億元,換言之,長期的菸捐挹助等於支撐了全民健康保險不致於倒閉。政府本來就該在調漲菸稅支應長照時,也一併檢討菸捐這項違反正常稅收制度的怪胎。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立委徐永明便曾提案廢除菸捐,但該案顯然未獲重視;政府若要增加調漲菸稅支應長照的合理性,宜認真考慮菸捐制度的存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