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老了,人世間所有的相守、所有的白頭偕老,不都有一點感傷嗎?然而,在告別之前,塵世的相依相伴終究是幸福的。去愛吧,去告白吧,就好像你明天再也沒有機會這樣做。我想起一部美好的老電影《Goodbye Girl》,他帶著吉他,在大雨中來,成為她和女兒的室友,這對歡喜冤家漸漸愛上了對方;為了追尋夢想,在某個夜晚,他又帶著吉他,在大雨中離去。他們這輩子還會再見嗎?也許會再見,也許不會;又或許,再見時彼此身邊都有別人了。但是,愛過一個人,人生是會不一樣,從此以後,所有的聚散都是溫柔的;所有的雨,都是那個人微笑的回眸。
陳文茜:願我走的時候,心如星空
疾病,是我一生的朋友。
死亡,是我熟悉的路人,我和它擦肩而過已太多次。
我不會奢望自己還有「十年」歲月,我的目送,是對自己生命旅程最後的目送。
我想的不是如何布展我的喪禮,那已經與我無關。
我明白歲月不斷加添我的疾病,過去我一次又一次從鬼門關前溜了。但總有一天,我會被它抓住,我不會一直那麼幸運。
所有童話的結尾處,都布設了謎語。有的殘酷,有的令人迷醉。我自二○一三年起,年年住院,年年動大刀,康復愈來愈慢。我剩餘的人生,正如童話故事中的兩種結局。一個知道自己老了,修鍊靈魂,靜心等待死亡。
另一個態度:我離插管、敗血、尿袋、昏迷的狀態還有很長的路,還很遠。是的,我年長了,老了,大病了,但我仍可以抓著一定的青春心態,逆襲人生。
至少最後一夜前,我要活得如飛舞彩蝶,絕不哭倒在露濕台階。
我本不是石塊,何必隨著時光沉落。
小嫻,妳曾閱讀德裔美籍作家塞繆爾‧厄爾曼(Samuel Ullman)七十多年前寫了一篇只有四百多字的短文〈青春〉(Youth)嗎?
它首次發表立即引起轟動,讀者們把它抄下來當座右銘收藏,喊著「老兵不死」的麥克阿瑟將軍在指揮太平洋戰爭期間,辦公桌上也始終擺著〈青春〉影本的鏡框。其中一段:
青春,並非人生旅程的一段時光,也並非粉頰紅唇和體魄矯健。
它是心靈的一種狀態,是頭腦的一個意念,是理性思維的創造潛力,是情感的勃勃朝氣,是人生春色深處的一縷東風。
青春,意味著甘願放棄舒適去闖蕩生活,意味著超越羞澀、超越怯懦的膽識與氣質。
所以六十歲的男人可能比二十歲的小夥子,更擁有這種膽識與氣質。沒有人僅僅因為時光的流逝,而變得衰老。
人只是隨著理想的毀滅,才出現了老人。
歲月可以在皮膚上留下皺紋,卻無法為靈魂刻上一絲痕跡。憂慮、恐懼、缺乏自信,才使人佝僂於時間的塵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