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軌一周年 關廠工人「抗爭開工」

2014-02-0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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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臥軌事件滿一周年,各地關廠工人自救會下午在台北車站舉行「抗爭開工、社運團拜」活動,要求勞委會撤告並修改勞基法第28條。(吳逸驊攝)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臥軌事件滿一周年,各地關廠工人自救會下午在台北車站舉行「抗爭開工、社運團拜」活動,要求勞委會撤告並修改勞基法第28條。(吳逸驊攝)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臥軌事件滿一周年,今(5日)早各地關廠工人自救會陸續搭車北上,下午在台北車站舉行「抗爭開工、社運團拜」活動,要求勞委會撤告,認定關廠工人案為公法事件並修改勞基法第2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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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起源於16年前聯福、東菱等多家大廠惡意關廠積欠資遣費、退休金,當時政府以「貸款」名義開放失業工人申請「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發放款項給關廠工人。2012年起卻編列預算提告追討,引發關廠工人一連串抗爭,要求政府不應向勞工追討,去年2月甚至有近百名勞工在台北火車站跳下月台臥軌。

今天是關廠工人到台北火車站臥軌滿週年,近百名關廠工人連線成員下午重返台北火車站B3三鐵共構區,發傳單、唱戰歌並以行動重現臥軌現場表達訴求。

全關連要求勞委會撤告且立即認定關廠工人案為「公法事件」,同時放棄申請大法官解釋拖延訴訟。此外也應修改勞基法第28條,將資遣費和退休金納入墊償基金的支付範圍。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祕書長陳秀蓮指出,目前已有180個案件移轉至行政法院審理,代表多數法官認同關廠貸款案為「公法事件」,但勞委會卻堅持不願將其他留在民事法院的案件主動認定為「公法事件」,如今關廠工人抗爭已邁入第17年,不知還有多少勞工需要面對無限期延長的司法煎熬。

勞委會主委潘世偉上午回應,關廠工人案已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民事與行政案件各約百多件,法治社會仍會尊重法院和法官判斷,就算同樣一件事,不同法官有不同看法及作法,勞委會也不適合去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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