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揆6月2日記者會上宣布「振興三倍券」方案,並展示三倍券樣本。強調這段期間以來,政府一直計畫推出刺激經濟、振興經濟的措施,現將推出「振興三倍券」,讓1000元變為3000元、提高3倍價值。政府掌握「三好」、「一溫暖」原則讓「振興三倍券」好領、好用、好刺激,而且最溫暖。並公開宣示到發行還有一段時間,外界可以盡量使出本領,看看「振興三倍券」還有甚麼破綻,…………。
衝著蘇揆求好心切、豪情萬丈的熱忱,市井小民蔽才也來動動腦、試看能否有所謂的破綻可摺。
一、到發行還有一段時間,外界可以盡量使出本領,看看「振興三倍券」還有甚麼破綻,……。
6月2日到7月1日~15日還有4、6個星期!
既然可以公開宣示定案,但卻硬要再拖延一個月(無法在6月15日實施,錯過6月25日起端午節四天民眾高消費活動的連假期間)拖到7月15日學生放暑假。顯而是因為相關的配套措施、細節還未完善!
第一個破綻:面額500元4張、200元5張。不得換現、不得找零、不得儲值。可依自身習慣領用,不論是吃、喝、玩、樂、買,均可使用,但不能購買股票及禮券等,以免違背限期消費的原意。
金額大幅縮小,再三強調跟消費券不同,卻又延續2009馬政府發放消費券時的面額及限定。蕭規曹(半)隨。
第二個破綻:菜市場、夜市消費。攤商,會因為不願找零,自動的被「技術性的」排除在消費活動之外。
我花990元、買了:豬肉290元、魚135元、水果170元、薑蒜145元、高麗菜75元、筍135元、袖珍菇40 元。如果攤商「都願意私底下找零」,我可以一口氣消費掉五張200元券,拿回10元銅板。如攤商「都不願意私底下找零」,我只能用掉一張200元券,還要額外付出790元,還剩四張200元券代用待用。
第三個破綻:7月15日開始發放使用。店家要兌換成現金,不管是有統編或無統編店家,到7月23日開始可以立即兌換。
一個便當店的店家受訪表示:小本生意的他,必須依賴每天營收的現金來支付食材(與供應商之間也多是現金交易)等等的成本。若是首個星期都收取三倍券,他跟供應商都得自擔七天的營運成本,恐怕會因為沒有流動現金而倒閉。
第四個破綻(承續上個例舉):若該店平常的生意都不錯、連老闆夫婦共雇用了十名員工,九個家庭計有老小50個人。聰敏的老闆比較會算計:3,000元/每人×50人=15萬元(振興三倍券價值)。嗯,他7月15日就全數收集起來,等到7月23日就立與兌換回現金。這15萬元的振興三倍券,完全沒進入消費流程。如果放大到10萬個店家如此做,全國就有150億元的振興三倍券,完全沒進入消費流程、成為沒有刺激到經濟(消費)活動的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