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為了因應新冠疫情所帶來的經濟衝擊,經過政府長時間的研議以及方案調整後,行政院在6月2日記者會公布振興三倍券實施內容,自7月15日開始民眾可依自己偏愛的使用習慣,選擇紙本、行動支付、電子票證或信用卡,到全國店家使用振興三倍券。此政策實施之前,朝野都充滿了不少關注和疑慮,在野黨也多次提出要政府直接發放消費券或現金來簡化振興經濟的流程,但都不被政府所採納,最終仍要以目前的形式推行。
按照行政院院長蘇貞昌的意思,三倍券顧名思義,就是「讓1000元變成3000元」,因此有三倍功效!那既然是這麼「好康」的事情,為什麼會引起民眾的質疑和在野黨的強烈反彈呢?本篇將仔細探討三倍券神話其中奧妙之處,以及試著提出一些清晰易懂的觀點。
盲目的神話,但是金流最後全流向大企業
要啟動三倍券的回饋模式,民眾必須先拿1000元出來,但是我們還必須在另外消費滿三千元,才能達到回饋的效果。那重點來了,我們會把三倍券花在哪裡呢?能夠配合政府如此複雜的金流操作政策,基本上都是國內的大型企業或商家,比如說:知名的飯店、知名的賣場等等。等於說民眾如果想得到回饋,就得不斷把錢往這些大型企業丟,而且得到的回饋還是被政府誇大過,實際上根本沒有回饋到這麼多。
爭議的神話,三倍券的弊端
因為三倍券之操作複雜性,加上能討論的空間也大,所以網絡上有出現不少想鑽三倍券漏洞的聲音。知名美式賣場就表示:「為了避免有民眾利用三倍券購物,然後再使用退貨的方式換取現金,所以可能會要求使用三倍券的消費者,不能夠享有退換貨的權利」。而且其他廠商也跟進了這樣的趨勢,那萬一我真的買到了瑕疵品也不能退換貨嗎?
同時三倍券也不能拿來進行股票投資,也不能拿來繳納政府的規費,可是這些不也是能增進經濟的行為嗎?投資股票可以增進市場的活絡,又或者繳納了水電費之後,我不就有閒錢拿來做更多的消費嗎?但是政府竟然又允許民眾拿振興券去買彩券,這不是變相鼓勵華而不實的博弈行為嗎?
望塵莫及的神話,照顧不及弱勢族群
一般民眾,包含筆者我身為研究生,看到如此複雜的方案,頭就已經有點痛了,對弱勢民眾來說,每一塊錢都很重要,每一塊錢都是生活,都是汗水和血淚,看到如此複雜的消費方案,他或她真的會有勇氣嘗試這樣的消費模式。一下折抵,一下回饋的,弱勢群體的下一餐在哪都不知道了,誰還有時間去計算如此複雜的回饋模式,而且萬一連信用卡或銀行帳戶都沒有呢?要怎麼回饋?這根本是看得到摸不到的神話。